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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止「禁行機車」規定,改以「車速分流」.網路請願活動開跑!

賀 !
侯議員已提出, 應檢討利用陸橋偷拍機車行駛 禁行機車道的問題.
很多機車騎進了 禁行機車道都是為了閃避 違規併排停車, 未靠邊停的公車... 等等.
拍照取締時應再拍一張路上全景, 因為機車閃入 禁行機車道 有時並非故意的.

賀 !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CCL wrote:
賀 !
侯議員已提出, 應檢討利用陸橋偷拍機車行駛 禁行機車道的問題.
很多機車騎進了 禁行機車道都是為了閃避 違規併排停車, 未靠邊停的公車... 等等.
拍照取締時應再拍一張路上全景, 因為機車閃入 禁行機車道 有時並非故意的.

賀 !

我想,只是減少罰單的開設

沒有實質效果
CCL wrote:
賀 !侯議員已提出,...(恕刪)

我覺得這個議題
不如規畫好用路規則
要不然這樣拍了........(除了蓄意走"禁行機車"者除外....)
通通作廢....拍了還有啥用.....
那不如不要拍= =
廢掉禁行機車道就好了阿

我的部落格~ 歡迎多多指教~ http://www.wretch.cc/blog/puppy770609
狗仔puppy wrote:
我覺得這個議題不如規...(恕刪)


跟我想的一模一樣...如果還要附上全景圖...

那還不如直接把"進行機車道"給廢除掉不就好啦

畢竟,路權是大家的...這樣子還是在壓縮兩輪族的路權
CCL wrote:
賀 !侯議員已提出,...(恕刪)


拍謝 不是潑您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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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有不少騎士抱怨自己會違規騎上快車道,是因為慢車道上有公車或汽車擋路,認為照相時應該把慢車道狀況也拍下來,但照相機如果拍攝那麼多車道,機車車牌就會看不清楚,加上機車快速移動,並不能證明騎士違規行駛禁行車道,是因為慢車道有車擋路,因此還需要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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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議員能有這樣的思維令人讚賞 也別忽略了執法者的態度 開單的權力可是掌握在他們手上

在台北市交通局有實際作為 讓員警不再於有據之前 我不抱任何期待

生活在台北市的機車族真是悲哀
面子是一定要給的...... 不過臉有時候也是自己湊過來丟的......
CCL wrote:
賀 !侯議員已提出,...(恕刪)

治標不治本
好好規劃道路動線
還需要這樣麻煩嗎

不過好好規劃好像比較麻煩
出發點好像很好,可是交通部官員很爽,累死人的是基層員警和用人民納稅錢買一堆很貴的設備。

我們台灣官員,由其是交通部,做在那吹冷氣,整天想東想西想挖錢,累死的都是警察。

CCL wrote:
賀 !
侯議員已提出, 應檢討利用陸橋偷拍機車行駛 禁行機車道的問題.
很多機車騎進了 禁行機車道都是為了閃避 違規併排停車, 未靠邊停的公車... 等等.
拍照取締時應再拍一張路上全景, 因為機車閃入 禁行機車道 有時並非故意的.

賀 !
,...(恕刪)
( http://home.anet.net.tw/newpower/sos/index.html )交通部信箱(motceyes@motc.gov.tw)
我想至少有人起頭來提出, 因為違規的 障礙物使得機車不得不違規 騎入禁行機車道...

要嘛這種的免罰,
不然就開放路權, 大家一起用路 !

偷偷在天橋上拍人家 不得不 的違規很有理由嘛 ?! 那乾脆架個攝影機只照到 那個四個大字, 一天下來夠多的吧, 這樣撈錢還真涼快.

難道在路邊併排停車就沒事, 就免罰, 活該倒楣就是機車族....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看那麼多機車聖人反應禁行機車或鑽車
問題癥結點不在禁行或鑽車

在於但90%以上(10%守規距)機車
在變換車道時用的是
瞬間飄移大法
瞬間噴過來噴過去
視車道線於無物
不管後方來車不打方向燈
不看空間夠不夠先噴再說
出事人包鐵受傷嚴重

是的!
汽車也會亂鑽
但90%以上(10%不守規距)
但至少會看後方來車
會打方向燈
看空間夠不夠
出事鐵包人荷包嚴重
Jason Chen @Taiwan
JasonChenTW wrote:
................
看那麼多機車聖人反應禁行機車或鑽車
問題癥結點不在禁行或鑽車

在於但90%以上(10%守規距)機車
在變換車道時用的是
瞬間飄移大法
瞬間噴過來噴過去
視車道線於無物
不管後方來車不打方向燈
不看空間夠不夠先噴再說
出事人包鐵受傷嚴重
....................

這是事實沒錯
但是政府不應該用這種剝奪單一車種權利這種便宜行事的作法
而是應該要去找出問題癥結
就這個問題來說
最大的癥結在於
駕照濫發
執法鬆散

想想看
如果今天我們的考照方式像歐美日等先進國家那樣
這種沒有交通常識的人還能上的了路嗎?
如果執法嚴格
這些危險駕駛還能存在道路上嗎?

很多人都只知道責備這些駕駛或騎士
但都沒有想想
是誰發駕照給這些人的
這些人才是交痛混亂的始作俑者不是嗎?

當你大聲譴責這些不良駕駛或騎士的時候
應該要更大聲的去譴責那些不盡責的官員
只有他們發現自己的錯誤
才有機會改善目前的交通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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