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zzy37 wrote:台灣的司法官一堆米蟲...(恕刪) 亂放地圖砲,一點都不可取。你有研究過實際參與檢察官偵訊或法院審判的民眾感受、評價嗎?有錢人有錢請好開價高的律師,舉世皆然,但我國有申請資格非常寬鬆的法扶,可派法扶律師,可能派到老練律師。
白牌誤上國道被逼車拔鑰匙,被告沒事不起事!?不是誤上, 是故意上, 樓主誤PO標題要不要改回來?正義魔人也不是沒事, 還不是被告要到警察局報到? 只是檢察官覺得犯行沒到起訴的標準, 不予起訴. 當然也有人覺得要起訴. 不過我覺得那位騎士問題比較大.
Speed Wick wrote:行人過個馬路也常遭...(恕刪) 你的舉例非常的爛...而且是有目的的亂舉例你得先了解~這台機車上國道是非法行為!!!非法上國道還亂騎...才會有個多管閒事的人去攔住她要舉例也要這樣舉例:你在一般道路看到有個全身酒味的人騎機車你攔他 因為對方明顯酒駕啊!!!或是有一個拿著刀或槍的人在人行道上走 你夠膽攔住他因為他拿刀拿槍啊!!!這都建立在對方先犯法 看到的人想阻止!!!機車上國道就先犯法了是不是?? 後來人家好心多管閒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