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mama wrote:一般的檢舉人不會被揍...(恕刪) 現在檢舉魔人有的真的太誇張了,最近收到一張在內湖成功交流道附近的罰單。高速公路正下面是圓環,直行車從圓環駛入成功路99%都會壓到白色虛線!就這樣被開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傻眼,這樣是要怎麼開車?
sony0217 wrote:開出的單有爭議 就...(恕刪) 這種打人的事,還鐵板燒? 61歲!以前我看過年輕的廚師,打架又不一定會打贏,都是刀子直接殺過去!而 70幾歲的老廚師更猛,有次跟外場起爭執,外場都準備好了 ...老廚師下令把全部爐火打開,全部熱油鍋 .....還好那次沒打起來!所以魔人算遇到不會打架的! 撿到半條命!
jon8395 wrote:人與人之間彼此的陷害猜忌不和諧真的是比違規嚴重幾百倍的事,可惜檢舉人一直不懂這個大道理,自以為是的覺得自己對社會有貢獻吃飯時間,常常看到有些人貪圖方便,隨便亂停車(包含機車)(紅線或黃線或白線外)占據車道會好心跟車主提醒--這樣亂停車,會害人害己喔--大部分的人回應是--暫停一下,又會怎樣嗎--------------
我被檢舉過很生氣的有一次到朋友店裡拿東西停在店前人行道進去拿東西轉身出來就走了一出來看到看到有人在拍我的車因為當時gogoro2還不是那麼常見我想說或許是考慮買車的人吧還特意站旁邊等他拍完他拍完後發現戴安全帽的我站在旁邊露出一個我不能理解的奇怪表情走掉了過了半個月左右我就收到掛號了當時氣了幾天我想了想自己也確實是違規就認份的去繳罰單了結果便利商店店員聽到這故事真的笑爆了還叫同事一起出來再聽一遍我想說的是檢舉人或許真的讓人生氣但是大家還是照規矩來吧很多事故都是雙方甚至是多方疏忽造成的
jon8395 wrote:人與人之間彼此的陷害猜忌不和諧真的是比違規嚴重幾百倍的事,可惜檢舉人一直不懂這個大道理,自以為是的覺得自己對社會有貢獻(恕刪) 所以警察遇到通緝犯應該放了他?因為這樣最和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