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rence0051 wrote:下次遇到這種龜速的...(恕刪) 這招不錯哦!!!應該修法,檢舉者,先證明自己沒違規(故意龜速,故意誘使後方車超車),路上實在是太多未按時速開車的,迫使後方車必須超越前方車。後方車,沒必要因為你的故意而浪費時間龜速,你有納稅,我也有,我不需要你的故意而損失我的時間,你吃飽閒閒那是你家的事,我的每分每秒很珍貴,不想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