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先去看看你自己口中的先進國家,他們的摩托車駕駛員是怎麼騎車的.
不要把不能上國道的問題,拿來合理化平面道路違規的事實.
...(恕刪)
不不,你誤會我的意思了,
舉例來說,汽車行駛機慢車專用道從來就沒有合法過,
但重機曾經確實合法;
重機曾經合法兩段轉與停機車停車格,
但汽車從來就沒有合法過,
那麼,在車輛性質結構沒變的情況下,
是發生了什麼事讓重機忽然不能合法行使上述權利呢?
以前是不做會罰款,現在是做了會罰款,不應該只是單純因為比照汽車而已,
這種不是因為車輛結構產生實質上的變化,
而導致無法行使上述的駕駛行為,
難道不應該給個合理解釋嘛?
但是當重機騎士提出這種質疑的時候,
你就會看見至少在這樓裡面,偏激的人是哪些人了。
簡單的說就是要你閉嘴,不需要質疑。
tansywen wrote:
不不,你誤會我的意思了,
舉例來說,汽車行駛機慢車專用道從來就沒有合法過,
但重機曾經確實合法;
重機曾經合法兩段轉與停機車停車格,
但汽車從來就沒有合法過,
那麼,在車輛性質結構沒變的情況下,
是發生了什麼事讓重機忽然不能合法行使上述權利呢?
以前是不做會罰款,現在是做了會罰款,不應該只是單純因為比照汽車而已,
這種不是因為車輛結構產生實質上的變化,
而導致無法行使上述的駕駛行為,
難道不應該給個合理解釋嘛?
但是當重機騎士提出這種質疑的時候,
你就會看見至少在這樓裡面,偏激的人是哪些人了。
簡單的說就是要你閉嘴,不需要質疑。
...(恕刪)
說得對耶,我也覺得很奇怪,為什麼我騎著249c.c. 是合法的事情,換成700c.c. 就違規了?
為什麼我騎車700c.c. 是合法的事情,換成249c.c. 又違規了?
恩,確實是有點錯亂~
趕快去爭取修法吧
像我知道中東某個國家,之前女生開車都違法,最近才變成合法.
而且他們也不會因為現在合法了,而去針對以前違法的人做任何補償.
法治國家請以「法」作為為認定事情對錯的唯一標準.
你覺得不合哩,你想要正常表達理念,可以透過請願的管道。
你覺得不合理,你想要違規去表達理念,也沒人攔著你,被罰錢就乖乖認帳;
不甘願被罰,還有訴願的管道跟行政訴訟的管道,真的都沒救了,你覺得有違憲之虞,還可以聲請大法官釋憲。
法治國家請以「法」來斷定所有事情的對與錯,不要拿甚麼道德標準來斷定,那會天下大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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