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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紅牌不好好騎車呢? 這樣騎真的好嗎

不過就是紅黃牌大綿羊 右側騎機慢車道超車吧!
放心啦那些紅黃牌不認為這樣是有錯的,相對的四輪汽車如這樣開也是不會認為有錯的
台灣的道德法治觀念是很差的,要就檢舉不然就店店的,因為會氣死驗無傷.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大型重機行駛規定比照...(恕刪)


是阿你成功檢舉了很多次,但也害人跟公家機關因為之後罰單申訴後違規不成立,造成了多樣作業讓公家機關的人因有可能得到了加班浪費了我們的納稅錢,也害了我們一般人請假沒有特休,沒賺到錢,變相的擾民阿~

我說完了謝謝~

ctk2144 wrote:
樓主如果要檢舉,請把你影片中違停在機車專用道上的4台小客一併送出,這樣才公平,是吧?...(恕刪)


到底要講幾次你們這些人才會懂得車道的正確名稱?

那叫「機慢車優先道」懂沒.


實務上認定,只要右側車輪離路邊40公分以內,沒有完全擋住機慢車優先道,就無法可罰。



再來,你的邏輯也很好笑,明知到機慢車優先道會被臨停或是停車的車輛占據部分路寬,還在那邊合理化右側超車的行為,也實在好笑~

哪天撞車了就不要來哭訴沒錢賠.



總之昨天我檢舉一台了,表面上看起來很守規矩,還穿著黃色的反光衣呢

不過違規右側超車就是檢舉
法規主要還是看合不合理啦!
雖然說違規就是違規,但是在不合理的法之下違規,
連質疑的聲音都不能有嘛?
在這樓來說,還真的是不能有質疑耶~
政府利用矛盾階級教育出只會服從的人民,真是不簡單。

tansywen wrote:
在這樓來說,還真的是不能有質疑耶~
政府利用矛盾階級教育出只會服從的人民,真是不簡單。...(恕刪)


先去看看你自己口中的先進國家,他們的摩托車駕駛員是怎麼騎車的.


不要把不能上國道的問題,拿來合理化平面道路違規的事實.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到底要講幾次你們這...(恕刪)

討論一下同車道超車從右邊的話算違規嘛?
之前看到法院見解超車定義是如樓主所說,
後方車輛變換車道超車後,再回原車道叫超車,
這樣的話應該就不適用在同車道超車的行為裡;
不過鑽個牛角尖,如果右側超車沒有馬上回原車道的話,
隔了一陣子才回原車道,這樣算是右側超車嘛?
每當在大台北地區的快速道路上看到有重機騎士乖乖的排在塞車的車陣中,大熱天的心中不由感慨萬千,在老鼠屎不少的重機團體,這樣的駕駛到底能堅持多久?

太多爭路權時是重機,行駛在道路上變重機普通機車兩用的騎士,混在這個團體裡面。

有人會說開四輪的就沒有老鼠屎嗎?
當然有!
只不過剛剛影片中我算了一下,總共11輛違規右側超車,這是集體行爲而且很常見,四輪族集體違規不是沒有應該比例少很多吧!

沒有要替誰護航或抹黑,只是想到胡適先生的:要怎麼收獲,先那麼栽!
想要更多的路權?當類似排在車陣中,重機騎士的行爲是這個團體的主要份子,
路是給車走的誰還管是兩輪或四輪?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先去看看你自己口中的先進國家,他們的摩托車駕駛員是怎麼騎車的.


不要把不能上國道的問題,拿來合理化平面道路違規的事實.
...(恕刪)

不不,你誤會我的意思了,
舉例來說,汽車行駛機慢車專用道從來就沒有合法過,
但重機曾經確實合法;
重機曾經合法兩段轉與停機車停車格,
但汽車從來就沒有合法過,
那麼,在車輛性質結構沒變的情況下,
是發生了什麼事讓重機忽然不能合法行使上述權利呢?
以前是不做會罰款,現在是做了會罰款,不應該只是單純因為比照汽車而已,
這種不是因為車輛結構產生實質上的變化,
而導致無法行使上述的駕駛行為,
難道不應該給個合理解釋嘛?
但是當重機騎士提出這種質疑的時候,
你就會看見至少在這樓裡面,偏激的人是哪些人了。
簡單的說就是要你閉嘴,不需要質疑。



tansywen wrote:
不過鑽個牛角尖,如果右側超車沒有馬上回原車道的話,
隔了一陣子才回原車道,這樣算是右側超車嘛?...(恕刪)


以明顯高於快車道車流的速度,持續超過一堆車子找到空隙再回來,也是會被認定為超車的行為。


占著茅坑不拉屎,不右轉、不臨停,一直佔據機慢車優先道妨礙到後車通行,就是未依規定車道行駛,罰緩比違規超車大概少300元~ 一樣都是違規


以上前提都是一鏡到底、完整舉證
tansywen wrote:
不不,你誤會我的意思了,
舉例來說,汽車行駛機慢車專用道從來就沒有合法過,
但重機曾經確實合法;
重機曾經合法兩段轉與停機車停車格,
但汽車從來就沒有合法過,
那麼,在車輛性質結構沒變的情況下,
是發生了什麼事讓重機忽然不能合法行使上述權利呢?
以前是不做會罰款,現在是做了會罰款,不應該只是單純因為比照汽車而已,
這種不是因為車輛結構產生實質上的變化,
而導致無法行使上述的駕駛行為,
難道不應該給個合理解釋嘛?
但是當重機騎士提出這種質疑的時候,
你就會看見至少在這樓裡面,偏激的人是哪些人了。
簡單的說就是要你閉嘴,不需要質疑。
...(恕刪)



說得對耶,我也覺得很奇怪,為什麼我騎著249c.c. 是合法的事情,換成700c.c. 就違規了?

為什麼我騎車700c.c. 是合法的事情,換成249c.c. 又違規了?

恩,確實是有點錯亂~

趕快去爭取修法吧

像我知道中東某個國家,之前女生開車都違法,最近才變成合法.

而且他們也不會因為現在合法了,而去針對以前違法的人做任何補償.



法治國家請以「法」作為為認定事情對錯的唯一標準.

你覺得不合哩,你想要正常表達理念,可以透過請願的管道。

你覺得不合理,你想要違規去表達理念,也沒人攔著你,被罰錢就乖乖認帳;

不甘願被罰,還有訴願的管道跟行政訴訟的管道,真的都沒救了,你覺得有違憲之虞,還可以聲請大法官釋憲。


法治國家請以「法」來斷定所有事情的對與錯,不要拿甚麼道德標準來斷定,那會天下大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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