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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自摔卻被對方提告??!!各位幫忙評評理 5/14更新

就你提供資料...
[林洸賢說,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警方抵達車禍現場若未發現其中一台碰撞車輛,大多先判定「肇事後未依規定處置」,經偵訊確認離場駕駛刻意不報警或毫無悔意,才會以「肇事逃逸」處理,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裡面都說了,是先判定「肇事後未依規定處置」,
經偵訊確認離場駕駛刻意不報警或毫無悔意,才會以「肇事逃逸」處理,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影片中,樓主很明顯和事故無關吧.看網友留言就知道人部分人看法了.
何來刻意不報警或毫無悔意??

所以重點在是否有"因果關係".

如果有關係,當下附近的駕駛人都可以被那個騎士告了.

pafupafu wrote:
...直接不鳥走掉,是在冒險,賭自摔的人不會告你肇逃,賭檢察官不起訴,賭法官判無罪...(恕刪)


以我發生的情況,那是我隱約聽到後方機車自摔的聲音,才回頭查看.
如果我沒聽到聲音呢? 會不會就被機車車主誣賴肇事逃逸了?
跟大家報告,會. 機車車主說要立案追究.

懸崖小闇 wrote:
請各位1:25開始...(恕刪)


很好啊,我看不出什麼問題耶
『我看你不爽,然後打你,接著還告你』,從頭到尾監視器拍得清清楚楚
典型的『打人喊救命』
就算是這樣,打人的人,也是可以告被打得人啊
『告訴』是人民的『訴訟權』
至於檢檢官要不要起訴
法官要判有罪無罪又是另一回事了

證據都在你手上了
讓他告又何仿
再說一次:

無碰撞+無肇責的車禍是否成立肇事逃逸

是要看你的駕駛行為和對方自摔有無相當因果關係
很明顯
機車起步油門很重
技術又差
才會自摔
(自己操作不當+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根本是想要利用肇事逃逸的法條
威脅得利
(沒有肇事事實,何來肇事逃逸?)

保存證據
上法院吧
不要輕易妥協
我也是這類的受害者之一,現在官司中
我是過了半年追訴期到之前突然被提告
你才剛發生,記得到處調閱監視器保存證據,不然像我已無影像可證明,會非常辛苦
到偵查庭,檢察官可能會追你是否知道,而起訴你⋯⋯你也知道台灣檢察官的水準⋯⋯
如果不幸起訴,後面也是非常麻煩,不斷的上法院
祝福你會有個好結果

hs43kimo wrote:
我也是這類的受害者...(恕刪)

說說你的經過吧
也太鳥了吧 反告對方誣告吧 再檢舉對方轉彎沒打方向燈 沒兩段式左轉
先把你這段影片收好,別弄丟了

也可以把影片提供給聯絡樓主的那位警察先生

請警察先生通知對方去派出所看看那段影片

同時請警察先生問問對方是不是確定要告 ?

如果對方確定要告 , 那就只能陪他玩了

我個人覺得對方根本提不出任何證明 , 可以證明樓主害他跌倒

應該是對方抓住樓主不想浪費時間跑法院 , 所以想跟樓主要點錢來花花...

這種人不應該姑息 , 自己違規搶路權外加技術欠佳,膽子太小 , 自摔還要怪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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