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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點被逼去砂石車輪下

無聊算車速
是非你們聊
1秒30格
到29格走了30公尺
時速 111.7公里
應該還在加速






























































andrea5 wrote:
無聊算車速是非你們...(恕刪)




不知道這種"主觀的推理"有什麼意義?

警察要開單超速也需要使用經國家檢驗合格證明的測量儀器佐證才能依法告發

而不能說我覺得你好像超速或是我推算出來你超速就直接開單

相對的變換車道未禮讓直行車是很明顯由行車畫面就可直接判斷的

不管重機有沒有超速都是騎在自己的車道

汽車侵犯到機車的路權是無庸置疑的
美姬丸 wrote:
不知道這種"主觀的推理"有什麼意義?...(恕刪)

沒有推理
完全是算出來的
你如果可以指出我算錯最好
歡迎指證

是非我沒興趣
酒駕的說沒喝酒
超速的說失憶

不知道車速
怎麼決定
是後車逼車
還是前車擋車

愛怎麼說就怎麼說
我只是路過
andrea5 wrote:
沒有推理完全是算出...(恕刪)


是推是算都一樣

這種人為加工的數據算出來也開不了單

而且我沒說你算錯

只說很多餘
逼車看似沒有;超車未保持安全車距檢舉看承辦⋯

就算檢舉成功也是罰款而已,犯不著用生命捍衛⋯

北宜壓彎失誤就藏送一個年輕生命,何況是快速道路⋯
對錯不是很重要,是當下該如何反應,沒死都有力氣可以罵,等你往生再來討論
鄉民報到 wrote:
對錯不是很重要,是...(恕刪)

嗯?
對錯不是很重要?
任意變換車道...等出事再扯死角沒看到?
發文目的也是要讓人知道
任意變換車道可能發生的事情~~~
不要等自己疏忽撞到其他人.......
再來說死角沒注意~~~~
Nokia3 wrote:
參閱什麼?
啊不就很會算
你說超速就超速
我已經檢舉了
等你們下跪道歉


RX78NT12003 wrote:
嗯?
對錯不是很重要?
任意變換車道...等出事再扯死角沒看到?
發文目的也是要讓人知道
任意變換車道可能發生的事情~~~
不要等自己疏忽撞到其他人.......
再來說死角沒注意~~~~


這個案子就算出事了
不只那個三寶有問題
樓主也是會有責任的
原因就如我130樓說的
對方這樣舉證,檢方就會去查樓主有沒有超速了
前面那幾位裝作沒看見
你也要裝作沒看見嗎?

所以樓主心虛才會惱羞成怒成那個樣子
打到了痛點嘛

超速本來就沒什麼大不了的
本人天天都在超速
誰叫台灣道路的速限那麼低
但超速出事的後果就得自負
就是這樣而已

Nokia3 wrote:
這是在快速道路上遇...(恕刪)


樓主真的不爽就檢舉這台Altis吧.
根據地上的線及你通過白線的秒數,你應該超速了,恐怕你的ticket也無法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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