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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檢舉紅線違規停車,今天接到警察局打電話來........說我偽造文書........!?

可以介绍您用的違規检举工具吗?
haoyen0916 wrote:
跟大家報告事情經過!...(恕刪)
祝你跑派出所愉快^^
祝你跑地檢署愉快^^
這是今天看到最開心的文章^^
AD1080p
supersoupsuper wrote:
可以介绍您用的違規检...(恕刪)


如果真的被移送
在檢察官面前務必坦承錯誤
爭取不起訴從寬處理
畢竟沒有明顯犯意

如果再硬凹
不承認日期是自己用軟體加上去的
惹怒了檢察官
後果難料
警方認為有疑義.打槍不受理就好了.何必說人偽造文書.違停是事實.畫面又沒有經過修圖.只是因為電腦系統錯誤.有必要構人於罪?
檢舉者如果有錄到尹清風.劉邦友.彭婉如案的關鍵畫面.只是因為電腦系統錯誤(或是自行加上時間).難道就不算是犯罪證據嗎?難道就是偽證嗎??哼哼
shian594 wrote:
學一次教訓吧 不過沒...(恕刪)

對。真的是個教訓。由此才知道原來我不是達人級別。這種錯誤實在不應該發生。如果還有下次的舉發。我真的是要特別的實務和小心刊載證據!

haoyen0916 wrote:
用FB檢舉工具上傳行車記錄器照片.由於是第一次使用那工具不太熟悉


其實只要使用警方版本的上傳檢舉系統,

就不會有2個時間的問題,

參考囉!
布老師 wrote:
此案可從兩個面向來思...(恕刪)

這位大大說的對。一點也沒錯。
我這幾天都在等電話。家人也急於想知道事情的發展。我不是個會逃避承擔的責任的人!我主動連絡員警。願意去分局找她說明。在電話中她已表明我不用過去。她說的最終目地就是要我明白這舉發的証據的重要性!事情確實可大可小。站在對方立場是兩方壓力。不送件或許被達人級的關切。送又被打槍。造成錯誤。被反咬。
我也很誠心的跟她說抱歉!也保證不再犯這低級錯誤。
體恤警方的辛苦。也許是每個人個性不同說話方式不同。在這謝謝各位大大!讓小弟我收獲良多。謝謝。


樓主加油!不要理會某些酸酸,繼續加油檢舉危停三寶!

haoyen0916 wrote:
這位大大說的對。一...(恕刪)


先假設你說的是真

因為認識媒體朋友,警察朋友

所以看過太多種警察嚇人的故事

我之前就跟你說過,我會直接跟那個警察明講,好膽你移送檢察官

看檢察官會幹爆你,還是起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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