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有擺證明文件駕駛者也可能是無身障的人 (使用他人的車輛 或借別人的證件)就算沒有擺證明文件駕駛者也可能真的是身障人士 (沒有申請或忘了擺)正常人士也有可能載送身障人士 那他可以停嗎?這種事情只能說憑良心啦
民營停車場也可以檢舉,只要是依停車場法合法設立申請,領用停車場營業登記之停車場均適用,只是受理單位不是警察局。請GOOLE「10600169700號訴願決定書」,有詳細說明http://www.laws.taipei.gov.tw/lawsystem/wfLaw_Decision_Content.aspx?CNO=1297-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