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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應該告 檢舉達人嗎?

樓主的心情我能理解。

檢舉是法律賦予的權力有其必要性但是還是有檢討的空間,相對的法律也給了申訴的管道。

樓主的問題是出在承辦員警的身上,因為承辦人會說案件太多無法一一去詳查,反正開單有績效何必認真。

但是被申訴多了也會有被檢討的可能(一般人都是繳錢省事)。

我的做法是申訴(上監理網就可以,不用花錢),公務體系就會公文往返查證,還會用公帑寄公文書給你(行政程序)。

就算申訴成功你還不解氣的話,可以打電話去舉發單位報怨換一些抱歉之類的,還是咽不下這口氣,就看你有那些損害(金錢精神時間等等),還可以試著提國家賠償。

現在的警察不瞭解交通法規或是新的車輛資訊的大有人在,我曾經遇過晚上十點在用大聲公請人把停在黃線的車移走說是違規停車人家住戶停在騎樓的車要進出。這是什麼跟什麼啊?

當然你申訴,監理機關可能會請你開車去監理站驗車看你是否改裝喔~

交通違規檢舉處理比較嚴謹的應該是國道交通警察了,因為被申訴也多,萬一行政訴訟被判敗訴起訴費用又都是舉發單位要出錢,所以若不是事實明確國道警察通常都會回"為避免爭議,以不舉發為宜"。

而內政部警政署依法授權規定所訂定之「交通違規稽查與輕微違規勸導作業注意事項」,也有給交通警察一些違規舉發的裁量權,但是一般處理檢舉案件的警察都不太套用這沒有強制性的規則,心態就是有開單有績效,有問題去申訴。

所以樓主就自己平衡下,看要如何依法處理囉~
快去告好嗎?
連對象都搞錯了
你是要告誰?

kk978978 wrote:
此事件 造成家人精神與時間的損失
我可以向相關單位 反控告檢舉人嗎?


你可以試試看但我有99%的把握你不會成功
被誣陷真的很討厭.

我覺得要告檢舉人,可能可找看看是否有以下證據
1.變造照片,移花接木,故意調光讓燈很亮等.
2.故意設陷阱或挑釁後拍照檢舉
3.檢舉人拍攝角度顯示檢舉人自己也違法.

若沒辦法,只能當對方在造業...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我可能會一直被告,因...(恕刪)

喔… 正義的大哥哥
我好想拜你為濕
你一定是個有錢有閒的好男人

旁聽的時後 我們各咬一支菊花
相互擁抱 結拜為 *弟兄吧
照片放上來然後這種事情只能申訴消單
檢舉人根本不會有事...你也拿不到檢舉人的資料從何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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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那些人吃飽閒著猛拍總會成功,然後變成警方擾民他根本不用負責根本該x!

kk978978 wrote:
 我是486 XV...(恕刪)

基本上要反控誣告是無法成立的,只會更浪費你的時間而已
刑法上誣告罪之成立,須告訴人所申告內容,完全出於憑空捏造成或虛構要件為要件,若所告尚非全然無因,祇因缺乏積極證明,致被誣告人不受追訴處罰,或告訴人誤有此事實或以為有此嫌疑,尚難遽以誣告論罪。

至於處理方式就如其他幾位說的請向監理機關網路提起申訴,這也是正常程序,有處罰就有救濟管道唄,請循正常管道申訴~
不過可以建請原廠出一下進口送檢證明,只要能說明都是原廠配備自然可以取消這罰單
任何人都可以檢舉本來就有點莫名其妙
任何一個不具專業背景的人都可以檢舉他"個人"認為違規或者不合法的事情
然後相關單位接到檢舉 也不能因為"相關單位"認為合法或者沒有違規而撤銷
只要接到檢舉 不分對錯 就一定得製單告發 再由被檢舉人自己去申訴 根本就是勞民傷財 莫名其妙
重點是怎麼一堆吃飽沒事幹的人 喜歡檢舉別人
車上放著行車紀錄器 回家還會拔記憶卡截圖的人 是何居心?

Ruth2011 wrote:
被誣陷真的很討厭.

我覺得要告檢舉人,可能可找看看是否有以下證據
1.變造照片,移花接木,故意調光讓燈很亮等.
2.故意設陷阱或挑釁後拍照檢舉
3.檢舉人拍攝角度顯示檢舉人自己也違法.

若沒辦法,只能當對方在造業...


違法在先還要說人造業.......

shitses wrote:
越來越多人白天都會開燈
挺刺眼的
我看到一般都會叫駕駛關掉
有遇過說不能關的,我是建議他去改掉

可以GOOGLE 日行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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