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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無肇責卻要賠過失傷害169萬 有人覺得合理嗎?


雅客山莊 wrote:
看吧~~輸在闖黃燈~~ 無解!!!

呼籲駕駛人~~ 黃燈不是給你衝的~~..(恕刪)


是的。

我的認知與理解,就這案例而言,不只是黃燈時是否能過,是在黃燈時的"速度",所以判決書也有把距離算出來,撞擊後仍然走9.3公尺,而不是要求的,應該要隨時注意停車,雖然沒罰單也能過。

關鍵字是您說的,,但鄉民執意的是,在黃燈可不可過或所謂的"絕對路權"。

所以就沒共識。衝者自衝,闖者自闖,天天循環。

ChrisOrton wrote:
新聞連結
http://news.tvbs.com.tw/local/724099

台灣法律果然是保護壞人的嗎?

看到這則新聞大家覺得到底是誰有問題呢?

台灣應該要綠燈停紅燈行獨步全球嗎


恐龍法官 不食人間煙火

在國外 撞死剛好而已 還要賠償修車費用
免責聲明: 以上言論為玩笑話XD,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建議XD
我就說了
恐龍一直放大檢視 游女 搶黃燈 只有零點幾秒的 反應時間
完全無視 老三寶 有二三十秒 紅燈 那麼長的時間可以煞停
說是恐龍判決一點都不為過
要求黃燈 煞停
目的是在防止 撞到 橫向燈號 瞬間變換成綠燈後 有人起步 發生碰撞

要求黃燈 煞停
目的絕非防止 撞到 橫向闖紅燈者

黃燈 依然有路權
闖紅燈者 沒有任何路權 一丁點都沒有

法律應該保護 信賴自己有路權的人 而非保護完全沒有路權的人
只能說汽車假使游小姐沒躲過,衰小~

老翁嫌自己活太久,還幫子孫賺了一筆遺產~

類似影片
黃燈通過就有過失
香蕉巴辣啦
把交通規則燒一燒
以後都上法院就好
反正交通規則不可靠

駕照考他做甚麼
考的都不適用於馬路上

綠燈行要注意闖紅燈的?
為什麼不是
嚴格禁止闖紅燈,肇責100%,
乾脆紅燈升起柵欄,誰都不許過

完全是死者為大
交通規則吃便

G90G0G58 wrote:
在國外 撞死剛好而已 還要賠償修車費用..(恕刪)


看國家吧。

以美國為例,若是故意穿越黃燈是違法,開過停止線到路中間變紅燈,收罰單的機率很高,上訴就看您的運氣,出事會無責嗎?

當然,闖紅燈更嚴重,以加州為例,總計罰款約台幣1萬5($490),會計分,出事當然會有責。

所以,二者都違法,會有人沒事嗎?

PS: 停止標誌不停,約$250,台幣7500。犯規是要口袋夠深的。

可參考:

http://www.drivinglaws.org/resources/traffic-tickets/moving-violations/running-red-lights-and-stop--2

Youshouldreborn wrote:
看國家吧。

以美國為例,若是故意穿越黃燈是違法,開過停止線到路中間變紅燈,收罰單的機率很高,上訴就看您的運氣,出事會無責嗎?

當然,闖紅燈更嚴重,以加州為例,總計罰款約台幣1萬5($490),會計分,出事當然會有責。

所以,二者都違法,會有人沒事嗎?

PS: 停止標誌不停,約$250,台幣7500。犯規是要口袋夠深的。

可參考:

http://www.drivinglaws.org/resources/traffic-tickets/moving-violations/running-red-lights-and-stop--2


看了一下你給的連結,沒有說穿越黃燈是違法耶

The “Yellow-Light Rule” in California

In California it is not illegal to deliberately drive through a yellow light. A yellow light means only that traffic facing the light is “warned” that a red light will soon follow. As long as your vehicle entered the intersection or passed the crosswalk or limit line before the light turned red, you haven’t broken the law.

還是你是指其他州的交通法規?有連結可以參考嗎?

KESA28493 wrote:
As long as your vehicle entered the intersection or passed the crosswalk or limit line before the light turned red, you haven’t broken the law.
.(恕刪)


以上是法條解釋,只要是進入路口前(等)沒變紅燈。

實務如何辨識? 我原文寫的:

"若是故意穿越黃燈是違法,開過停止線到路中間變紅燈,收罰單的機率很高,上訴就看您的運氣,出事會無責嗎?"

若是道路中間就變紅燈,收罰單的機率很高(警員的認定)。

然後,我又寫,上訴就看您的運氣。因為不同於台灣,除非有強烈證據證明警員錯誤,一般是支持執法者。

所以,我寫得很明白。
我想,法官的角度是,即使你有路權,也該注意盡量避免可能的事故
不是說有路權時就能隨意撞人
就算是火車有絕對路權,也不代表看到鐵軌上有人可以不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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