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han567 wrote:也就是說真正準備路邊停車的只要動作慢點或經過的時間抓得剛好只要不爽也可以弄他一下是這樣嗎?... 你懂得甚麼是路邊停車嗎?車子從快車道或慢車道靠邊停都要顯示右側方向燈,如果你是倒車方式停路邊停車格,也僅能在慢車道上倒車,快車道上是不能用倒車方式停車的,不過我懷疑你連快車道不能倒車這一項都不知道,對了,你有駕駛執照嗎?
smpmaniac wrote:鶯桃路有一個應該是三峽人.專門以檢舉別人為樂.我前2個月在三元市場也被檢舉.收到的罰單從三峽寄來的...(恕刪) 那代表你違規的地點在三峽警察收到檢舉會轉到各違規所屬地點的管轄分局製單寄出不是在檢舉人投訴的分局開出
我可以幫樓主想個申訴管道,而且絕對成功。你就拿罰單跟影像跟網站連結去八德分局事前可以找想出名的低級立委,因為這種立委啥爛申訴都接,越爛的申訴越能出鋒頭....然後進分局您大呼小叫,爛立委幹公讀禡,最好一堆記者也在場添油加醋隔天別說停在車道上,保證連路肩的招牌狗屎都清的乾乾淨淨鶯桃路居民會一輩子感謝您。
duke501 wrote:那代表你違規的地點在三峽警察收到檢舉會轉到各違規所屬地點的管轄分局製單寄出不是在檢舉人投訴的分局開出 他是在鶯歌違規沒錯, 只是鶯歌等級只有派出所, 交通隊都在分局鶯歌分駐所的管轄為三峽"分局", 那個局才有交通隊可以開單寄出
楊嘉明 wrote:有些道路整排店面一整...(恕刪) 在桃鶯路 鶯桃路上的所有路邊違規停車就是你這種人的想法你知道上下班時間這裡車流量多大嗎?可是偏偏上下班時間還是一堆人就停在一個車道上只為了買早(晚)餐真心不騙 就沿路一排都停在車道上本來4線道都變成雙線了什麼叫小違規沒關係?鄭捷覺得殺幾人是小犯罪我們老師覺得偷媽媽的10塊錢是大犯罪所以偷10元比殺幾人還嚴重囉?假設你的違停 造成外車道機車為了閃你的車 切到內車道 被內車道公車撞死這樣會不會很嚴重? 你等於間接殺人了耶 這樣還覺得是小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