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胸部 wrote:
如果有這樣的資料我...(恕刪)
是呀~~
我也只是說明禁行機車的由來跟騎士安全本來就一點關係都沒有,
所以現在政府用安全的角度來規劃,當然會與實際情形產生矛盾,
以毒果樹理論來說明的話,一開始的規劃就不是為了安全而來,
現在用安全的理由來自圓其說當然就是錯的了。
矛盾有哪些?
例如:
1.以安全為名的兩段轉,白牌不待轉要罰錢,紅黃牌去待轉卻要罰錢,
所以紅黃牌為了安全去待轉,為什麼政府要處罰呢?
2.一般道路內側禁行機車,所以等於汽車專用道,只是沒寫在地上;
機車不能行駛理由是危險(政府說的),相對來說外側的汽機車混和車道叫安全;
問題來了,一般道路汽機車速限相同,如果說外側汽機車混和車道叫做安全,
內側的汽車專用道叫危險的話,那內側一律改成與外側相同的混和車道,
那大家不就都變安全了?所以政府說禁行機車是為了騎士安全,
但實際上幹嘛內側弄禁行機車道來增加機車騎士危險呢?
所以禁行機車道是為了騎士安全還是為了讓汽車行駛順暢,
更說明了禁行機車道原本的規劃本來就不是為了安全。
3.交通部運研所打自己巴掌,因為統計顯示機車越往右邊騎風險越高,
忠孝東路塗銷一條禁行機車道,機車肇事率反而下降的例子更不用說了,
證明禁行機車原本的規劃本來就不是為了安全。
當然我並不期待政府會全面取消禁行機車,
因為這錯誤的規劃從李登輝當市長,原本只是為了增設公車專用道的規劃一直到現在,
不知從何時開始,禁行機車變成以安全為名的濫觴,即便高架道路、高速公路都不算,
這變相的剝奪機車路權,卻是讓汽車行駛更順暢,
這早已約定成俗,這也是獨步全球的交通規劃實驗,
一夕之間翻盤我覺得不可能,但終於主官有勇氣的翻轉規劃出現,
也是好事一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