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wert2426 wrote:我被燒過牛仔褲!氣死
自私的人影響到別人當...(恕刪)
煙會往上飄,你就買透天住吧,對有菸癮的人應該可以忍受吧,不知立法院有沒有吸菸室(自己猜應該有),
在台灣抽菸者被當成一個邪惡的百姓,是政府長期以來推行禁菸的結果,不讓不抽菸者吸到二手菸,違規者
重罰,但相對的菸不是違禁品而且有公賣,政府更應責無旁貸的讓有菸癮者有地方抽你們賣的菸,
不是像過街老鼠一樣,到處躲著偷偷的抽菸,菸不是違禁品但是它會讓人違法,在包裝上也要有說明
使用方法、地方,跟木炭一樣不能在密閉空間使用會造成缺氧,有生命危險,菜刀是用來切菜的不能
用來傷害他人,汽機車等紅燈時時間超過兩分鐘紅綠燈處自動警報大響汽機車全部熄火,每個人都有權利
不受他人傷害,我抽菸但我會尊重他人,我不抽菸我一樣也會尊重他人。牢騷一推,結束。
陳蕉嬌 wrote:
我被燒過牛仔褲!氣死...(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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