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好有行車記錄器!!"開始轉彎時"對方機車根本沒出現!轉彎處沒雙黃線,所以可以轉!結論是: 機車自己飆太快, 死活該, 還害汽車駕駛過失致死!這種情況,要判定 機車駕駛"超速危險駕駛",汽車駕駛還應該要告機車駕駛(死亡),要負擔汽車的車體損失!!!
轉彎車有責任,騎士也有責任。主要是因為後輪離地,造成頭部直接撞擊汽車,後面機車又擠壓,頭骨破裂當場死亡。有abs應該可以避免後輪離地,機車車頭撞擊汽車,可以避免人被夾在兩車中間撞擊。但是結果如何,就看騎多快了。不要只說汽車不守法,01會員suajimjim說因為交通"法規"搞得像帝王條款以及法規不合理所以他只守權宜之法。所以不要只會怪汽車Mianhuayubaby wrote:怎麼重機每次都煞不住...(恕刪)
就此例而言,重機騎士駕駛觀念不佳高低差看不到前路,硬衝,沒事算運氣,有事也是早晚就跟盲灣還要吃對向一樣,早晚有天收Mianhuayubaby wrote:怎麼重機每次都煞不住...(恕刪) 不過這位仁兄這樣講話也太偏頗難怪下面被炮得那麼慘
sano312 wrote:這場車禍,速度過快絕對是主因我們是從行車紀錄器看對向車道但重機騎士出現時,廂型車已經開始左轉駕駛的注意力這時應該在他要去的山間小路而且轉彎前速度也放得很慢,左轉前也沒看到重機出現在鏡頭前地形阻擋妨礙視線雖然是因素之一但是重機如果時速30,今天應該就沒這場車禍了 不必降到30啦!機車讓他超過這條路的速限10km好了,根本也不會有這場車禍!
Mianhuayubaby wrote:怎麼重機每次都煞不住...(恕刪) 影片中機車方是小上坡故雙方未看到彼此直到越坡後機車才發現汽車存在但汽車視線或已轉移至左彎後的路上雖左轉車須禮讓直行車然影片中汽車左彎前都沒看到機車出現...越坡前也不做防衛性駕駛如網友們所言..與盲彎超車雷同標題有失公允
Mianhuayubaby wrote:考照都有考嘛30公里要在9公尺內煞停這個案例從坡頂到汽車應該有40公尺以上40公尺都用不完,在20公尺就失控起飛你好歹40公尺用盡真的不行再說嘛反應距離到底是要多長?都是別人的錯?? 40公尺...............你知道40公尺多遠嗎.............想清楚再說出這個數字好嗎不要妖魔化
看來以後轉彎車在沒看到前後有直行車的時候要演內心戲了萬一三秒後突然有台車衝出來呢?我在等等好了三秒過後~要是又有車子等等又突然衝出來呢?我在等等好了無限LOOP行車紀錄器明明就很明顯的沒看到有車出現還不能轉?那請問覺淂四輪轉彎錯的人到底要怎樣才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