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vin-king wrote:對大大沒有挑戰的意思...(恕刪) 我不會.在這影片中.要騎車的是我家人.我只會賠錢說道歉. 絕沒有什麼以刑逼民的不明是非舉動.很多網友的見解和經驗.說明法律真是保護壞人和玩法的人.但別忘記...人才是辦別是非的主體.這社會變了.不是沒原因的.受傷就能大聲.就能獲賠.就是這觀念養出了.助跑姐.撲壘伯.跳跳哥.
th892907 wrote:我臉皮極薄要我實在...(恕刪) 沒有人會願意想發生車禍,如果不幸發生車過,無論是那一方,都會生氣自嘆倒楣當自認沒有得到正當的理賠或過失責任雙方都可以提告,這是憲法賦予的權益只是為了減少法院的負荷才會有調解的機制所以樓主等待鑑定報告出來和保險公司好好溝通
拜託,錯的人還比大聲?如果對方願和解,但因傷,看版大肯不肯提供些「道義責任」就算了還獅子大開口?影片說明了一切..八萬拿去給律師都還比較爽!直接上法院,順便要對方賠錢比較實在上法院後別說八萬,他們都還要吐出來!
就算罰金六萬,罰給政府也不願意給那種獅子大開口的人即使多一條過失傷人的前科…我也爽人爭一口氣!佛爭一柱香!當我把錢繳給政府,我的車損你也逃不掉,開回原廠維修讓她吃不完兜著走…要死一起死,錢既然要花,當然要花到自己爽!六萬捐政府跟八萬被人坑…樓主會選擇哪一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