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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哈雷與小機車 台北自強隧道

大運將 wrote:
我並沒有說小機車沒錯...(恕刪)


哈雷唯一沒做到的就是防衛駕駛~~~
但防衛駕駛的目的在於....防止"別人"的無知害了自己,例如三寶攻擊,車門攻擊~路上我最大攻擊~~~
不過沒有做防衛駕駛是否代表他的騎車方式就是錯的??我想不是吧~~~
當然能做到最好.




這種案例還能討論對錯,我真是服了那些說小車對的鄉民
現在判例是講求絕對路權,在綠燈的狀況下,不管大車小車直行車是擁有絕對路權
小車不管是迴轉,左轉,甚至闖紅燈,都大大侵犯直行車的路權
這種肇事原則比例上小車要負擔100%的責任,雖然哈雷騎士也有可能會被判應注意而未注意
但比例絕對不會高於兩成,以這案例來說哈雷騎士零肇責的機率非常高

還有說哈雷速度快的人有證據嗎?法律是講證據的,這種小車禍會幫你做速度鑑定嗎?
速度慢一點就會沒事嗎?
總歸一句只要小車按照路權行駛,這車禍絕不可能發生
jeremyshadow750 wrote:
這種案例還能討論對錯...(恕刪)


反過來說..過路口要隨時減速...這個哈雷騎士就沒有做到了...畢竟旁邊的轎車都停止..且無撞上..哈雷騎士撞上了...
所以當然也有肇事責任....

如果兩邊騎士都提出傷害告訴..兩造都會因過失傷害罪而被起訴...



alexpopo1688 wrote:
反過來說..過路口要...(恕刪)


1.安全規則第93條

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速限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定:
 一、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五十公里。但在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或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四十公里。
 二、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學校、 醫院標誌之路段、道路施工路段、泥濘或積水道路、無號誌之交岔路口及其他人車擁擠處所,或因雨霧致視線不清或道路發生臨時障礙,均應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三、應依減速慢行之標誌、標線或號誌指示行駛。
 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及工程救險車執行任務時,得不受前項行車速度之限制,且於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得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

依照交通號誌行駛還要減速 這項規定我找不到耶

我在國外開車開那麼多年也沒聽過有這個規定, 國外考照你綠燈減速是會被扣分的

旁邊的汽車減速是因為他的視角有看到機車要硬闖,哈雷騎士的視角看不到。如果當時沒有機車要硬闖的話,我相信汽車是不會減速的。

alexpopo1688 wrote:
反過來說..過路口要...(恕刪)
manners maketh man!

ppopp747 wrote:
錯誤的法規觀念比腦殘更可怕
明明是「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就是會被斷章取義成應注意而未注意
綠燈直行,左前方一台車完全擋住對向闖紅燈的機車
要怎麼能注意?...(恕刪)

都是被爛新聞台害的啊
爛新聞台只會講應注意而未注意。
會有熱誠去詳細了解的民眾也沒幾個。
台灣的主流新聞台看多了,恐怕連愛因斯坦都會變成腦殘。

愛上浪漫 wrote:
只要照路權行進方式

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肇事責任佔七成..直行車佔三成...


這位大哥需要更新一下交通規則, 有關路權的規定!

我看是轉彎車肇事責任佔十成!

alexpopo1688 wrote:
反過來說..過路口要隨時減速...這個哈雷騎士就沒有做到了...畢竟旁邊的轎車都停止..且無撞上..哈雷騎士撞上了...
所以當然也有肇事責任....

如果兩邊騎士都提出傷害告訴..兩造都會因過失傷害罪而被起訴......(恕刪)


又一個扭曲事實,很會轉

alexpopo1688 wrote:
反過來說..過路口要...(恕刪)


你駕照哪裡考的?

離我遠一點

(逃)


小阿牛 wrote:
講白點那學生贏面比較...(恕刪)


你駕照哪裡考的?

也離我遠一點

顛倒是非的鍵盤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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