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3321 wrote:路權路權...重機沒有上國道的路權所以你講的不成立某些3寶喜歡亂穿越馬路.當心被撞沒得賠可能還要賠對方車損.. 霹靂貓0906 wrote:重機誤闖國道就是不對, 怎麼會這麼多似是而非的護航者? 沒撞上去重機被抓到了警察要開罰單撞上去了警察一樣要開重機罰單...但若是沒保持安全車距造成機車騎士受傷汽車駕駛對重機騎士過失傷害是另外算的!行政不法不等於刑事不法...就說這麼多就好
frank1919 wrote:所以大型重型機車鑽車...(恕刪) 沒有合不合情的問題應該是看法律是怎規定小弟不才, 引用別的大大來源如果你認為大重是機車則郭采潔說:"法規中沒提到另根據雲遊台灣那版我認為沒有而且沒看到有人因為機車+機車同車道超車或併行被開罰過"如果你認為大重是汽車則雲遊台灣說:"大重只有在高快速公路被規定不得併行 , 不得同車道超車 .平面道路沒有同車道超車的問題(鑽車) , 不得併行則是還有 .但是同車道超車就要注意不能從右邊(白牌解套) , 但是還有另外要注意的是不得超車的路段就不能超車 , 也不得連續超車 ."==================分隔線===================我個人猜測您的個案如果檢舉了, 應該不會成立因為法律沒有明確解釋汽車不得與機車同車道超車或併行您唯一可檢舉的是換道沒打方向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