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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靠右 機車煞車不及追撞

Roy9106 wrote:
既然白車沒有真的違規停車,那麼善盡注意義務的事實仍然成立。

白車沒有"真的"違規停車,是因為在完全煞停前,已經被追撞
照您這個邏輯,闖紅燈到一半造成車禍,我不用負責,因為我沒有"真的"闖紅燈

Roy9106 wrote:
你前面文章說:"打方向燈靠右"這件事沒有違規,很合乎常理

單純就"打方向燈靠又沒有違規"這句話是針對你的回覆做的回應,您忘記了嗎?
但這起事故不是單純"打方向燈靠右",而是"打方向燈靠右企圖停紅線"

Roy9106 wrote:
最後一篇回文又說:都只能說他"情有可原",不是說他"可以違規"

而這一篇也是回應您舉的例"如果發生必須馬上臨停的緊急狀況"

Roy9106 wrote:
前面認定白車沒有違規,後面又認定白車有違規,我想你累了,自己在講甚麼都不知道,前後矛盾。
你後來的文章認定了他違規,你說白車違規,白車違反哪一條交通法規?

以上兩個都是回覆您假設的兩種不同狀況,跟本起事故無關,您卻說我矛盾
這..是誰累了在自打嘴巴? 我想大家都看得出來

Roy9106 wrote:
你的邏輯:
白車切換到慢車道就是違規事實!!
以你的邏輯,那道路上機車只要切換到快車道一律違規!(請問全台灣哪一台機車沒有違規)快車道切換到慢車道叫做違規?快提出你的法律依據或交通法規
很抱歉,我承認我不了解交通法規,謝謝!

請您指證出我有哪句話說切換到慢車道就是違規? 我的前提都是假設白車要違規停車是事實
請問你斷章取義的意義在哪?
針對白車的部分,我的看法一直都是:
白車右切後立刻減速至幾乎停止的狀態,此時離路口還有一段距離
因此白車要違停的可能性較高,當然我們不是當事者,這只是猜測

請問我所有的回覆裡有哪句話不符合以上這個邏輯?
怎麼看都是有人硬要斷章取義不是嗎?

而您一直強調,他"只是切換到慢車道"
請問您有仔細看過8-9秒嗎?
白車一右切就開始剎車了(甚至可以說打方向燈就開始剎車了--請看剎車燈)
機車"追撞前"白車已經幾乎要停止了,這不是停車嗎? 還是你認為他要龜速到下一個路口?
(我始終說的是白車右切到機車追撞這中間的一秒,甚麼時候變成"機車撞後才停止? 曲解的用意是?)

另外,當算命仙的應該是你
仔細看完8-9秒後,只有您還認為他不是要停車,是準備龜速到路口右轉啊
如此獨特的見解,我怎能不服呢?

Roy9106 wrote:
我只有要強調一點,即使肇事對方違規,但是你有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的事實,你就有責任!!
路人闖紅燈,越過斑馬線,你開車有看到她,且應該看到她卻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眼前狀況而撞到他,你就有責任。
救護車可以闖紅燈,但是救護車看到一台機車以正常速度走他的綠燈,而救護車卻因車速過快,未注意到機車而撞傷機車騎士,救護車駕駛仍然有責任。

從頭到尾我也說機車也有肇事責任,我有說機車完全沒責任嗎?
機車跟黑車硬擠,所以注意力在黑車身上,沒注意到前方白車的動態,所以機車也有責任
基於這一點我們是有共識的阿,你一直在這裡繞圈圈是為了?

Roy9106 wrote:
後照鏡+轉頭過去看就是開車者的視野,黑車的後方的東西不在開車者的視野內。對白車而言是應注意,卻不能注意,並不構成究責的因

既然您認為黑車足夠擋住所有的視野,因此白車看不到機車
您卻認為機車應該要看得到白車的動態,不是同一部黑車嗎?
沒錯,機車往前看視野比較好,但您怎麼又忘了原po剛好擋在他們之間
白車有黑車這個死角,機車的死角除了黑車也許還要加上原po

Roy9106 wrote:
白車要負全責是我在舉例時的強調用法,肇事責任本來就是責任分攤,非一翻兩瞪眼。只是我認為在這件事故裡,白車對於機車的追撞,沒有賠償義務。

我當然了解您是故意這樣強調,肇事責任也是大家都有分
我也一直說三方都有肇責,我有哪句話說"都是XX的錯"嗎?
而機車追撞白車,如果白車臨停屬實,白車絕對有責任

Roy9106 wrote:
我專注在白車自有我的原因,只是沒必要告訴你。機車和黑車的問題已經提過,有何好提?

這起事故三方都有責任,討論時只單討論一方是沒意義的
您只單討論一方,邏輯變成"白車只是切換車道,切換車道違規了嗎?"
因為按照這個邏輯,我可以這樣說:
機車沒有錯,因為機車只是單純在閃一輛黑車,請問閃車違規了嗎?
按照這個邏輯,我還可以繼續這樣說:
黑車沒有錯,因為黑車只是單純的從加油站切出來,請問加油違規了嗎?

其實很多內容都重複了,但有人總是不完整看完別人表達的意思
還有人自以為邏輯很正確,結果一直在打嘴巴

那個機車走的實白線還是車道吧?

白色汽車一打燈就換車道,根本沒有注意到後方來的機車。
(可能認為前一瞬間有黑車擋著,應該不會有車,等到看到機車时來不急了吧)

白車變換車道(也沒有完全變換完成,跨在兩道間)
這時候機車騎士就說白車突然換車道就好了吧!

其實看起來白車就算沒換車道,機車也有可能會撞下去。

但不幸的是白車確實是跨兩個車道了!



白色汽車 這裡就開始打方向燈了 這裡也沒看到機車阿 可見機車騎很快




黑色也有錯擋到機車道





只能說機車 只顧衝出來 也不願意等一下 等白色後面那輛車通過在騎

機車沒在看前方車輛動態

那麼大台車 會看不到喔 車輛速度又沒很快 只有那輛機車顧衝而已 機車速度太快了 下雨天 路滑又煞不住

白色車有提前打方向燈 這點我就能接受

我就就遇過連方向燈都不打 那真的會想罵人......

白色車有看到 機車衝 出來要閃來不及了 大家請看清楚

機車突然衝出來 速度又快 最主要原因 就是硬要擠出來 才會衝那麼快

大家都沒聽到機車 油門聲嗎? 摧那麼大力 你也要煞的住阿 愛耍帥嗎

機車自己愛鑽 怪白車?? 有人說沒有 離讓機車 也不看看機車衝多快 睜眼說瞎話 在汽車道自己撞上來了

圖片上機車騎士技術不夠好先閃過黑車又不減速又遇到白車致命切入,加上視線被PO器錄器的車子給擋住是有

可能的。車主貼太進會看不到。加上雨天安全帽視線減弱。種種合計發生本次車禍。不過我認為飆仔摔幾次才

會學乖,那種改的吵死人的剛好我最討厭。

大家發現該機車改車一族把車改的吵死人,都會覺得一定是騎太快自摔。這種人摔車其實沒人會同情。

而我想陳述的機車專用道長期來說還是被強姦....。臨停的、公車、貨車、汽車。違停造成車禍的罰則似乎都

很少。(如果沒有黑車違停,也許閃得過)

想活命請注意來車騎內線閃車。罰款就罰吧,命比較重要。

遇到公車切出切入.....經驗都要繞過去。




66bbc wrote:
汽車靠右 機車煞車不及追撞...(恕刪)

在台灣很多...不看方向燈及不打方向燈的,
不打真該死,打了還硬闖的...是找死。
這文章回覆看下來

我只能說 如果認為機車肇責大的

可能你運氣好 或是遇到有禮讓的

不然撞下去 拿到肇責就知道(不信 現在去路邊你轉彎 給人撞撞看 方向燈記得打)

01看很多文章了 很多人都說怎樣怎樣機車OR汽車太快 他轉彎被撞

可是每個PO出的他的肇責上面 卻是7成以上 裡面還有 轉彎車未讓直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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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在哪邊 上下班時間 車流量都是最多 我開車也不會拖太多時間

頂多慢個10~30分回家

如果你不讓 搶快 真的遇到事情 你花的 不只這個時間 還有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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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燈 不管打多久 不代表你無敵 你只是讓後方車輛知道你要轉彎(這只是減少你的1~2成肇責)

人家硬要超 就你是關門關的不好

要靠邊轉彎 本來就是方向燈打出去 先看右(左)邊後照鏡 多遠有車輛

並且慢慢慢慢慢慢慢慢的靠過去 在靠的途中 還要看車內照後鏡 後方車輛有無急速靠近

對方沒減速靠近 就是留路 讓路給他過 不然撞到算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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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方向燈 到靠邊直行3~X秒後 才叫做直行車 而剛剛整個過程 就叫做轉彎車(包括任意變換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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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機車路權說句話

交通部都說禁行機車是保護所謂的慢車 可是偏偏慢車所騎的路 卻是最危險




josew wrote:
這就是要取消禁行機車...(恕刪)


你講得很對,............但是都沒有出現在這個影片中。
我用600D寫日記

66bbc wrote:
轉發汽車靠右 機車煞...(恕刪)

汽車打右轉燈很久了

機車從後方車右邊竄出

前方汽車駕駛已經開始轉了

機車想加速從右側超車

總結:助跑姐(哥)轉換跑道改用機車撞汽車求償了

淡定999 wrote:

從這張定格照片可以看出,
機車為了閃黑車,已經騎在白線左邊,與拍攝車擠在同一車道,
白車與機車算是前後車的關係了,
這種情況還能加速撞上白車,真的是怨不得人。

關鍵在於「突然猛加速」這個危險駕駛行為。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這很明顯是後車撞前車。
機車先走到快車道,之後才切到慢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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