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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右轉撞倒機車,騎士及時跳開!

ill49 wrote:
右側有不算大的空間,機車是可以過的.....

可以過.但要保持安全距離及可以煞停之距離!
ill49 wrote:
當大公車要停靠站時,你會覺得該車駕駛不用看後照鏡注意車側有無小機車腳踏車嗎???

不會!


找尋你說的場景時.剛好看到類似影片中的情形.但結果不一樣!

紅圈裡的騎士.在公車的右後方!

紅圈裡的騎士.沒有像該板影片裡的騎士.硬鑽過公車.而是選擇跟公車保持距離!

lin5205520 wrote:
可以過.但要保持安全...(恕刪)


如果我沒會錯意,
你也同意,改變車動線時(轉彎,停靠站等等)
除了打燈之外,駕駛人也是要注意車側(甚至車後)的車行狀況,
若我會錯意,請告知我.....

我不是要有圖為證,你用說的我也會採納,
你的圖說明了一部份該路段的現象,
但也有一部分是我經歷過的,
當我騎在公車側邊,
而公車也要靠站(或轉彎)時,
是公車等我通過後,才進站的(有的公車,甚至我還在車後很接近時,也讓我先過)...

樓主的影片,我想就如我說的,我無法判斷,
至於判例,那是個很不錯有教育意義的判例....

ill49 wrote:
如果我沒會錯意,
你也同意,改變車動線時(轉彎,停靠站等等)
除了打燈之外,駕駛人也是要注意車側(甚至車後)的車行狀況,
若我會錯意,請告知我.....

當然!這是基本的駕駛習慣...
ill49 wrote:
我不是要有圖為證,你用說的我也會採納,你的圖說明了一部份該路段的現象,但也有一部分是我經歷過的,
當我騎在公車側邊,而公車也要靠站(或轉彎)時,是公車等我通過後,才進站的
(有的公車,甚至我還在車後很接近時,也讓我先過)...

馬路上.狀況千奇百怪.就該板影片狀況討論就好!
ill49 wrote:
樓主的影片,我想就如我說的,我無法判斷,
至於判例,那是個很不錯有教育意義的判例....

是的!進到法院.法官們還是會先參考相關判例去審查!

lin5205520 wrote:
請把相關文章po上證...(恕刪)


刑法 沒 毀謗罪 , 只有 誹謗罪
其實哦..你們都沒發現, 前面的銀色小客車己經KISS前面了, 他才是最衰的人 XD
第二部影片的肇事者

是...撞傻了 還是頭殼拍帶

撞前面 看後面有沒有壞......
whathell wrote:
刑法 沒 毀謗罪 , 只有 誹謗罪

然後呢?

我打毀謗罪.他就怕了.還打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可視為加重誹謗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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