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g_han_wen wrote:
我覺得後車搶車位在先,所以該事件我會更同情前車主。因為前面造的因,產生後面的果;有時,誘使別人犯錯的人更不應該。另外我似乎沒看到他違規雙黃線迴轉的片段。
說實在的,前車追撞後車的緣故,也有可能是他已經準備使用"標準"的"路邊停車"方式停進停車位,卻一時不查該車位已經被人捷足先登,所以才追撞上的,光看影片就直咬說他是故意追撞有欠公平。
事件不該只聽從單方(車主表示)就下評論,今天前車賠了4500給後車,是因為前車他確實造成後車的車體毀損,不代表該事件是因為他錯你對所做出的賠償。
純粹提出另外一種想法,也或許事件的主因就是如後車車主所述敘一般。
完完全全的同意.. 個人非常贊成您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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