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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快氣炸了!!! 被汽車行車紀錄器檢舉騎乘禁行機車道!!!!!

為何別人不會被拍你會被拍??
自認為守法,但是其他人比你更守法。
換一台黃牌比較快。
enzo1202 wrote:
小弟我騎車的上下班途中都會經過民權西路到內湖

相信在上班途中台北市的交通都是大打結

台北橋就是個經典的例子

我自認我騎車已經算是安份連變換車道也會打方向燈

雖然偶爾超車難免騎上禁行機車道

但實在是因為右邊慢車道太多汽機車

就在今天我收到了三張掛號信

打開一看全部都是違規騎乘禁行機車道

而且都是被汽車駕駛人的行車紀錄器拍下所檢舉的

我看了當下真是快氣炸了!!!!

而且分別是在8/6跟8/7兩天,兩天就被罰三張

重點是我今天8月快底了才收到

那代表著我月初到現在這幾天是不是還會來個幾張...

首先我承認違規騎乘禁行機車道是我的錯

但那檢舉達人真的也太不道德

上下班車多時段有什麼好檢舉的

大家都是在同一條船上,賺的都是辛苦錢

我也開過車我也知道雖然機車常愛鑽車縫

但是很多汽車駕駛人也常常違規開上機車專用道

是不是機車族也要拿起手機舉發違規或者路邊違停呢?

但這樣下去永遠沒完沒了

今天我並不是要引起機車族與汽車族的誰對誰錯

只是想針對那些正義魔人跟檢舉達人

兩天就被檢舉了三張,真的是越想越生氣

請問我是否可以以照片中塞車的情況,我的右邊都有很多機車

使我不得不騎乘禁行機車道超車為申訴理由嗎?


最後,提醒各位上下班會騎乘民權西路過林森北路往民權東路那段的機車族要當心點

我都是在那被行車紀錄器所拍的

騎車那麼久還是第一次被行車紀錄器檢舉..還一次三張!!! 不知道後面還有幾張..

看我照片中還蠻多其他受害者的

油電雙漲的年代錢難賺,大家還是小心為妙吧...
小弟剛出社會只有台機車
我也經常騎上禁行機車甚至是超過雙黃線逆向超車

但是我都有一個原則,只往前面空曠的地方走
其實大家自己通勤的都很辛苦也很花錢
但是如果時間上充裕誰不想悠悠哉哉的上下班

所以在檢舉之前多替對方想想也多想想自己吧
或許對方今天真的是不得以才這樣做

說真的...雖然我有時也很肚爛想用行車紀錄器檢舉

但這樣做真的很沒道德...

因為如果大家這樣玩,真的沒完沒了...

誰敢講,他開車騎車都不會違規的...別假了...不可能...

紅線臨停是不是違規?

不小心壓到雙白雙黃線是不是違規?

等紅綠燈不小心超出線是不是違規?

沒注意轉到一個禁止迴轉是不是違規?


愛檢舉的人真的要將心比心...現在大家都有一台行車紀錄器...

這樣大家報復來報復去...只是爽到政府而已...是能改變什麼嗎?
"郝"上國際,你出
頒個匾額吧! "功在世大運"
這文章讓我想到很多人到日本旅遊時都會感嘆

"日本人很有禮貌、很守規矩、公共場合都保持安靜、環境整潔...,反觀台灣....blah blah"之類的"

結果回到台灣後自己亂丟垃圾、大聲喧嘩的情況.....

"Hello,我本身也是剛買S4, 使用上很滿意,至於非買不可的理由,首先就是可以換電池和插記憶卡這兩個超便利的功能,我想光這..."by deepdx21

tekken wrote:
這讓我想到

股市賺錢的時後自己爽,賠錢的時後怪政府


小弟紅燈右轉被警察攔下來
我第一句話是:對不起,我紅燈右轉,我的駕照行照在這邊
開完紅單後我說的是:以後我會注意號誌的的,辛苦了警察先生

凡事反求諸己


讚~~像你這樣的人真的社會愈來愈少了

我每次被臨檢攔停會先準備好駕照行照待查

臨檢完也會謝謝警察先生,半夜大冷天還出來辛苦維護治安

記得有次騎機車闖了鄉間小路的紅燈被攔停,乖乖拿出駕照行照,只開了一張穿拖鞋騎車紅單300元

旁邊另一位被攔停婦人一直嗆他老公是什麼背景,結果不但拿到闖紅燈,還被依防害公務拆牌送警局
不平+1
法律是死的 人是活的
因為我也受過同樣的氣
尖峰時段
北市過北縣華中橋下來
整排公車占用慢車道
交通大打結
卻不見半個警察指揮
沒幾天就收到一張由上網下拍的罰單照片

禁 行 機 車 道


本來想申訴
後來想罷了
是要申訴什麼
違規是事實
但我想問
如果今天每個人都乖乖的在後面排隊
交通是不是要更塞(我說的是機車)
尖峰時段沒指揮就算了
快車道也不給走一下
機車族就沒有趕時間的權力嗎
平常沒車時我也是乖乖靠右
怎麼在這時候開單
一個月的業績只要挑一天就達成了
是嗎
感覺好像繳保護費一樣
就好好遵守法規吧 就像

 若在無號誌管制且無法區分主幹道支道或相交車道交通流量相當時,如同時為直行車或轉彎車時,則左方車輛應暫停讓右方車輛先行,所以右方車擁有優先通行權,現在我們便要了解右方車及左方車的定義,才能明白誰才是擁有優先通行權。
 在交叉路上,以車輛的相對關係位置判斷右方車及左方車。比如說,你的駕駛座右方行徑的車輛稱為『右方車輛』,擁有優先通行權。因此,當在交叉路口轉彎且無號誌管制且無法區分主幹道支道時,應禮讓你右方行徑的車輛,則對方擁有優先通行權。

當對向行駛之左右轉車輛,須進入同一車道時,右轉車輛應讓左轉車輛先行。左轉車輛為對向右轉車輛之左方車輛,原理應由右轉車輛擁有優先通行權,所以此種情況為例外。

這個有誰會注意到? 但法規有定啊,考試有考啊! 有人做嗎? 只能從自己先做起
交通這麼亂,如果都還是不能反求諸己約束自己的行為,那真不知道何年何月我們才會進步。

加油啦樓主,先看看是否有機會由連續處罰合併成一張,但也真的該想一下在右側塞住的機車應該不是傻子!

chd75131 wrote:
小弟我假日的時候都會去COSTCO採買生活用品(恕刪)
請問我是否可以就影片中排隊人潮的情況,我的前面有太多排隊人潮使我不得不沒結賬就離開店家為申訴理由嗎?


這種情況可以建議這位仁兄到COSTCO,
將那些打算付錢卻佔據COSTCO原本開放給拿了東西不結帳專用道的人拍下來.
又或者可以將付了錢卻佔據收銀道不肯走的人拍下來.
有了這些證據,申述成功的機率有可能會大很多喔...

李安毅 wrote:
畢竟我不是承辦人
"看起來"同時併行兩台汽車左右還有足夠距離
我第一個想法是如果剛好鋪設完柏油尚未畫車道線呢?

你可以寄信或致電承辦員警爭取看看
相信他們回覆時會給你他們的聯絡方式
直接拍出明確的路標告訴他們是哪一條路
點出參考哪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如果能明確點出法條加上事實明確相信警察會開單
違規事證不明確開單被申訴他們也麻煩是吧?
BTW
不清楚路邊紅線跟同車道超車有何關係?
單行道或多車道都有這樣的標線方式


單線道的旁邊
如果禁止停車
就會畫紅線
正常來說應該要劃白線
但是他沒劃
這部分要問政府吧
承辦的督察說要用錄影機錄影舉發
但是一年多了
沒人處理

連街景都拍到汽車單線道當雙線道行駛
當汽車這樣做時
小摩托車也只剩下違規跟沒路走兩條路好走
這該怪小摩托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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