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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遊台灣 他又被逼車了......

機車停等區上面的兩位騎士是在做什麼呀?


cliang427 wrote:
不能說騎機車的有錯
只是這樣的騎車習慣,早晚出車禍


這樣騎,遠比其路邊被截殺安全多了。


cliang427 wrote:
不是每個騎車或開車的人都是有品的


這句話代表你騎哪都不安全。
在這樣的環境下,騎車開車時遠離道路左右兩邊的就是主動的安全防衛駕駛。
影片中的騎機車方式就是一種模範。

跟上車流,保持車距,遠離路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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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HNgo wrote:
機車請騎機車道,要超車再騎上最外線的快車道
這是交通規則!!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3

第 2 條
本規則所用名詞釋義如左:
一、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包括機器腳踏車)

第 99 條
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第 101 條

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狀況。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機車 不是慢車而是汽車的一種 不是只有可以騎機車道 慢車道跟快車道都可以騎
不要自己交通規則沒搞懂還在那邊亂講

超車 得前方車輛答應允讓才能超車 而且一律得從左邊超車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
roven5428 wrote:
機車這樣騎沒啥不對啊!我也都這樣騎啊!
哪裡錯了


沒辦法,騎車的命比較賤...
在台灣,開車最大,再來是腳踏車,最後才是機車
選擇題
假設你在最內側開車,下一個路口必須右轉,前面沒什麼車,後面有車跟著,你會選
1.稍微加速然後找一個最適當的時機切向右方(右邊的車抱歉了)
2.減速甚至停止然後等右方淨空後再切向右方(後方的車抱歉了)
3.忍耐到下一個路口再轉(對不起自己)
請問各位依您的習慣第一時間怎麼處理?不少人會選1吧,這不就是樓主遇到的狀況?
上面有寫禁行機車嗎?

如果沒有機車哪來的錯? 他又怎麼不能騎在快車道上了?

一堆人以為快車道是給汽車專用的? 上面有寫嗎?

旁邊哪來的機車道? 難道講的是慢車道?


不要這麼汽車嘴臉阿

會講騎車都要靠邊,這是哪招? 連阿罵都知道騎車要騎在中間了

講這種話的是都沒在騎車,沒被開車門,衝出來的人嚇到過?

這麼幸福,那也不太適合加入討論,沒有辦法設身處地阿

xu.6 wrote:
車速跟上前車,騎在車...(恕刪)

randal0731 wrote:
為何不能變換車道??...(恕刪)

為什麼一定要變換車道 讓後面的四輪大爺先過
這路上是有塗 汽車優先字樣嗎?

總是有個先來後到吧 機車乖乖等在小發財後面騎 轎車就不能乖乖在機車後面開嗎?
想要超車 也可以從左側車道超吧 直接逼車是那招?
這還需要爭論嗎?
挖~還故意回頭去看白色汽車,根本在挑釁。這個雲遊先生太有原則了很容易出事,路上壞人很多哦。有時後罩子還是放亮點,當遇有菱有角的人是不會跟你講道理,這樣很容易回蘇州賣鴨蛋的!!!!
說太多沒什麼用,改變一下你騎車的方法,因為你這樣並沒有辦法證明後來你拍的這台白色汽車就是剛剛逼你的那一台,想辦法證明吧

然後,善用這個網址
http://td.tcpd.gov.tw/ct.asp?xItem=75317&ctNode=7556&mp=108191
影片58:24到58:50,26秒鐘,右側的機車優先道都暢通。

我就愛騎快車道

機車逼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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