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iceratops wrote:
樓主真是笑掉人家大牙了
只要警察沒有違法蒐證
違規被抓本來就是活該!!)
等你學過行政法與行政罰法
再來說警察開單沒有瑕疵吧

wupohung wrote:
這個地方十幾年前就有警察在上面拍的~
另一個有名的地方是在北市民權東路和承德路交叉口~
底下明明就寫了"禁行機車"四個大字了
為什麼還要騎在上面?
Luke Chen wrote:
我們應該發起一個活動,招集所有車友在上班時間一起騎上路,秉持不同車道併排超車、即使公車檔道也不騎上禁行機車道、時速維持在40km/h內,看看台北的交通會不會被我們癱瘓
triceratops wrote:
樓主真是笑掉人家大牙...(恕刪)
Impreza_WRX_STi wrote:
我覺得不一定要有獎金...(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