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

這樣佔車位到底對不對?

fisheries wrote:
路霸的定義在以下很清...(恕刪)

根據你提供的網址,以人佔車位根本就完全符合無形路霸的定義了,
我不知道你所說的"不包含以人佔車位"是從哪裡看到的。
還是你有實際案例支持你的說法?

無形路霸:(指未實際放置障礙物占用,而以行動禁止他人停車行為)  
1.占用人如破壞停放其「無形占用處所」之車輛,而被害人不在場構成刑法第354條 毀損罪,如被害人報案應受理偵辦,如被害人提出告訴即移送法辦。(刑度:處2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   
2.占用人如僅以言語要駕駛人不要將車停放於「其無形占用處所」,而無強暴、脅迫之行為 ,而造成駕駛人不敢將車停放該處,雖未涉及刑法之規定。但如有駕駛人投訴仍應受理並 對占用人實施告誡。   
3.占用人若以言詞恐嚇駕駛人如將車停放於「其無形占用處所」,將以破壞其車輛或加害其 生命、身體為要脅,致駕駛人心生畏懼而不敢停車,依刑法第305條恐嚇罪移送法辦 。(刑度: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   
4.占用人以強暴或脅迫駕駛人將停放於合法供停車(指非禁止停車處所)之「無形占用處所 」車輛開走或阻止駕駛人將車輛停放該處,不管有無發生爭吵,依刑法第304條強制 罪移送法辦。(刑度: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未遂犯罰之)。   
5.前項占用人如對駕駛人有傷害或當場破壞其車輛致不能行駛行為,除構成刑法傷害或毀損 罪外,仍構成強制罪。
當然不對
因為車位是給 "車" 停的
不是給 "人" 停的

當然自己也從來不會這樣

所以大家只要有"不佔車位"這種觀念
就不會有所謂的停車糾紛了
Mechaome01 wrote:
fisheries wrote:
這其實是人民法治素養的問題
其實這整件事只有一個基於法理的原則
先佔者贏, 法律保障先佔者, 先佔者是"人"或"人駕車"則無差異
若所有人都遵循此一原則, 那怎會有爭議?
問題就是有不少人認為"人駕車"的佔有權優先於"人".(法理上不成立)
"人駕車"具有可強制排除"人"的先天既存優勢.(車將人碰擠出車位)
而人很難將車推出停車位. 但若車將人碰擠出車位雖未造成當事者成傷,也實際構成刑法強制罪等.


上面紅字部份,在法律上並不明確,只能算是你個人認知而已。而且參考前面交通大隊關於「無形路霸」的描述,用「人」去佔「車」位的行為,可比用「車」去停「車」位來得有爭議多了。所以可以說你自認為用人去佔車位沒問題,但不能說用人去佔車位是受法律保障的。假設今天我朋友等等會開車來,而這附近車位難求,於是我先在附近晃晃,看到有空車位就過去站著。這期間數度有車要來停,我都跟他說,這車位我已經先佔了。等一陣子後,我朋友開車來,停進這個車位...

照樓主你的邏輯,這麼作是OK的。但真沒疑義嗎?或許有人質疑,這例子站在車位上的人又不是要停車的人?但會去佔車位的人也都不是要停車的人,要停車的都還在車上啊!佔住車位的時間太長?那多少時間內算合理?其實這都是自我解讀而已。相同的邏輯是,當駕駛開著「車」來要停時,有「人」站在車位裡,不讓對方的「車」停。

除非車子就在車位旁,人下去站只是避免有惡霸駕駛突然衝進來,那麼就沒啥爭議。但現況是很多佔車位者是車都還不知道在哪(可能就在附近,可能就在對面,可能根本還在路上...誰知道)。所以之前才有案例是,警察都已經到場了,那個要停車的還沒來,所以警察把佔住車位的「人」給請走了。

1.您可多問問法界人士. 就會知道是不是我個人認知囉.
2.法律保障合法先佔者的權利.(這是最最基本的法學觀念,您應該不否認吧)
3.人佔車位是合法的.(依目前的法條來看,您不否認吧)
基於2.&3.您該作何推論呢? 您的第一段陳述是否該改寫呢?
4.看不太懂您第二段想表達什麼.不管是"人"或"人駕車"的佔有權利是沒有差異的! 佔有者不願放棄他的權利讓給你, 難道要用搶的嗎?
5.您的第三點中的前兩項案例,在法律上的行為本質是無差異的.第三個案例未違法其實警方也只能道德勸說,若用強制脅迫手段則變他違法.

Mechaome01 wrote:
fisheries wrote:
所以由於認知差異,產生糾紛是自然的..
很多人在事發之初以為自己是對的,別人是不道德的惡人,
但一旦不幸進行訴訟程序,往往事情都不是當事人的想當然爾.
在法律上自己竟才是違法之徒. 且要受到法律懲戒..
到時再徒乎負負也來不及了..
不可不慎...

至於玩黑的,一來最好別被抓到,二來小心別人比你更黑.
很久以前看過一則報導(或笑話也不一定),
某交通爭執事件上, A拿出車上預藏的開山刀出來, 結果對方拿出烏茲(似乎誇張了點)
後來有沒見血或是不是有人掛了就不知道了..
不過在台灣因交通爭執而掛彩甚至吃子彈的事也沒少過

在台灣這個地小人稠,生活壓力大,很多人常常不爽的地方
遇到狀況, 不管法理或道德上對或錯, 能沒事最好..
因為你絕對很難知道對方的背景以及會如何反應?


好比這討論串前面,有網友自述,他當初就是用人去佔車位,別人開車來停,把佔車位者趕走了,結果這位網友為了報復,還刮對方車等等。要是被抓到,不免受法律制裁。

把佔車位者趕走而停車的駕駛,怕被報復;把開車來停的駕駛趕走的佔車位者,一樣得小心被報復。反正就是喜歡搶佔爭奪的,自己當心點,很多時候只是還沒遇到而已。


其實在台灣這地方,管你對不對違不違法都得當心.
沒事最好..
萬子 wrote:
當然不對
因為車位是給 "車" 停的
不是給 "人" 停的

當然自己也從來不會這樣

所以大家只要有"不佔車位"這種觀念
就不會有所謂的停車糾紛了
...(恕刪)


對不對不是你講了算
請參考前面文章的討論.
你看過誰去佔車位來停"人"呢!?
我再來發表一下吧
誰管你法律
有本事就去搶停車位
車被砸沒抓到人算你活該 沒被砸算人家脾氣好
就那麼簡單 扯那麼多幹嘛
什麼都可以用法律 那何時才能搞定
用暴力絕對是最快的
01人一堆嘴跑氣勢都強的嚇死人
真不知道在現實社會中是否一樣神勇
在台北市

我想真的坐大眾運輸或計程車最方便

也順便對環保出一份心力

就算出事也是司機去吵

每次去台北市都要想想哪邊有停車場

要是只能停路邊的話,我還是會騎車吧

畢竟光找車位就要花不少時間

尤其是尖峰時間

更何況還會有這麼多的問題

小弟之前有次也是找車位找到受不了

最後看到兩線道的正對面有車位,

所以請友人去等

但因迴轉不便,所以還是往前開了二十公尺在迴轉

但是後面車子一樣也看到,只是他比較敢

直接迴轉造成後方大塞車,也交通違規,

停車時也是對朋友一陣幹橋

小弟對於朋友也是百般抱歉,以後也不這樣幹了~~







kelvin.kuo wrote:
根據你提供的網址,以人佔車位根本就完全符合無形路霸的定義了,
我不知道你所說的"不包含以人佔車位"是從哪裡看到的。
還是你有實際案例支持你的說法?

無形路霸:(指未實際放置障礙物占用,而以行動禁止他人停車行為)  
1.占用人如破壞停放其「無形占用處所」之車輛,而被害人不在場構成刑法第354條 毀損罪,如被害人報案應受理偵辦,如被害人提出告訴即移送法辦。(刑度:處2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   
2.占用人如僅以言語要駕駛人不要將車停放於「其無形占用處所」,而無強暴、脅迫之行為 ,而造成駕駛人不敢將車停放該處,雖未涉及刑法之規定。但如有駕駛人投訴仍應受理並 對占用人實施告誡。   
3.占用人若以言詞恐嚇駕駛人如將車停放於「其無形占用處所」,將以破壞其車輛或加害其 生命、身體為要脅,致駕駛人心生畏懼而不敢停車,依刑法第305條恐嚇罪移送法辦 。(刑度: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   
4.占用人以強暴或脅迫駕駛人將停放於合法供停車(指非禁止停車處所)之「無形占用處所 」車輛開走或阻止駕駛人將車輛停放該處,不管有無發生爭吵,依刑法第304條強制 罪移送法辦。(刑度: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未遂犯罰之)。   
5.前項占用人如對駕駛人有傷害或當場破壞其車輛致不能行駛行為,除構成刑法傷害或毀損 罪外,仍構成強制罪。


您仔細研讀了以上短短的5點.
不知是哪段文字告訴您"人佔車位"是路霸或是違法了呢?
佔用人要有破壞,言語禁止,言詞恐嚇,強暴或脅迫,傷害等行為才稱無形路霸
而有破壞,言詞恐嚇,強暴或脅迫,傷害等行為則觸範刑責.


ykbchen wrote:
在台北市我想真的坐大...(恕刪)


看來還是兇的人獲勝
不過他真的不怕遇到比他橫的嗎?
還是他已經評估過了?
自己開車:看到別人佔車位--------心裡會想...要是這個佔車位的人如果有槍......好害怕
我幫忙佔車位:看到別人想停車------心裡會想...要是這個開車人的如果有槍......好害怕



我是俗辣
fisheries wrote:
佔用人要有破壞,言語禁止,言詞恐嚇,強暴或脅迫,傷害等行為才稱無形路霸...(恕刪)
樓主越解釋越清楚,但是在下可是越看越模糊了.....

「人佔停車格」應該會「說話」吧?(例如:我先到的、你不能停這裏.....)這不叫「言語禁止」嗎?
另外前面就說過了,警察告知在下的也是「可依路霸的方式處理...」,和樓上其他幾位大大的分析不謀而合
不知道樓主到底是憑哪一點這麼堅持「眾人皆醉你獨醒」?樓主是法官、檢察官、律師?還是大法官?

即便是法官、檢察官、律師,也不見得就一定不會錯吧?不然何必有上訴的制度
而且有時候在法律見解上也會有分歧,不然也不必有大法官了
但......唯獨樓主不會錯.......法律見解一切依樓主為準?真的是不明白................



還有.....整串看下來,不知道樓主到底要幹什麼?
自己發了問題來提問,然後一直和人辯......來練嘴炮功的?
✙ 驅魔神探 Ψ 康士坦丁‧Constantine ✙ 發文最認真,做人最正直,講話最公道…江湖上人人稱我一聲【神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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