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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的老先生 被警察撞了

這新聞叫大家不要亂翻馬路
那裡附近圖書館前那條路,斑馬線好像只有1.2條而己
但路超級長,所以黑夜根本不能用生命開玩笑
大家要注意,白天要翻也要看沒有車才能過啊
機會教育!!!
1.不要亂闖馬路 會有生命危險
2.車別開太快 撞到違規的人你一樣會有事......
應注意而未注意<<防衛性駕駛

說真的 老人家被撞很可憐<<請不要幸災樂禍(雖然他們責任很大)

但是 撞到人的警察 莫名其妙被牽扯進去也很雖小<<請不要隨便牽拖

好死不死我就住在附近 杭州南路是單行道 很大 ...那樣行人要穿過去

我只能說..."根本就是自殺"

防衛性駕駛只在"應注意而未注意"的狀況下有效 也就是說

如果有人闖紅燈被撞死了 撞死人的人不一定有責任

明明可以煞車卻未煞車撞到 駕駛通常會有一定比重的責任

相反的 如果根據"精算" 駕駛反應過來之後根本沒時間採煞車

法院也有過撞死人不用賠 被撞死的還要負責修車費的判例

時速40?100? 笑話了...那麼多人可以目測時速 真是國寶了

請各位冷靜並且自重 不管那兩位老先生是不是違規 被撞了都不是好事

但是就以我的經驗 那條路根本不可能會有人穿過去 常理判斷

穿過去被撞到來說 警察會被判"不須負責"的可能性真的很大

但不論如何 不管怎樣這不是一則"笑話" 一切都要等責任歸屬出來才能有結論
那員警是不是臥底的啊 ?
因為太和平了有點反常,總要弄一些東西好讓大家可以吵一下
選舉時也可以再次拿出來用一用
能目測時速的....請問那個人是機器人嗎?
還是有開寫輪眼?

哦 丫 對不起 我忘了 都是嘴炮啦....

可憐的條子 上個工還撞到違規的........
lgw66 wrote:
去過日本、美國出差過
人家可以在路邊等約5分鐘
看有無其他行人或車輛
台灣有你這沒公德心真可悲...(恕刪)


人家可以在路邊等約5分鐘

你會嗎?


何況是行人違規在先....


健健康康,快快樂樂,平平安安!
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過失是免不了的.

就算有車擋到你的視線,超車撞到人就免不了有責任,而且從20多年前以來哪次遊行沒有一堆人到處逛大街........

菜鳥不能當理由,菜鳥警察才更守法不是嗎?

杭州南路要判無過失很難......除非是兩老躲在暗處等警車衝過來自己撞上去,否則應該沒有那種無罪的好康........


看看有沒有人要幫警察作偽證了!
唉~~~
本來三粒的大話一直沒啥話題...
就一直在人數上打轉.....
好不容易抓住機會....

真是"沙西密"作球給人家殺....排球術語....


x18999 wrote:
以現在汽車設計來說是不太合乎常理,去汽車版就可以看到一些被輕微推撞就整個潰縮的車
感覺應該沒有民眾說的80.100公里那麼


+1小弟曾坐朋友的車不小心撞到突然充出的機車騎士!

速度應該只有30~40!引擎蓋微凸起!重點事那位女騎士還有滾上引擎蓋後摔到地上!機車則是往前滑了約3公尺!

所以要把擋風玻璃撞破應該不用到80就會破了!
白爛~ 在快車道被撞~
以為台北街頭辦廟會啊,
愛闖就闖, 愛過就過,
雖然受傷了很可憐, 但是壓根就不把交通規則看在眼裡更可惡
不遵守規則的人沒資格談絕對路權

一個被政治化的事件, 衰的是執行公務的警察
萬能的天神 請賜與我嘴砲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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