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辣愛怕跑 wrote:
台灣的罰責世界第一輕
以至於那麼多做壞事的人敢這麼洪聲
違停如果能改成罰一萬元,或是鞭刑
看那些交通垃圾還敢不敢那麼嗆...(恕刪)
一定不敢
我說的一定不敢
不是說交通垃圾一定不敢那麼嗆了
我說的一定不敢
是政府一定不敢把違停罰則改成一萬元
如果違停罰則改成一萬元
我請1萬份雞排給大家吃
1萬份吃不飽
10萬份也行
A辣愛怕跑 wrote:
已經錄到駕駛本人下車的整個過程,常理判斷駕駛座就是沒人,結果袒護條子說沒有拍進駕駛座,不認定有停車或臨時停車的行為,故不予舉發
阿姆斗好棒棒~祝台灣的交通繼續這樣亂下去啦大笑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