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888 wrote:動保處技正華...(恕刪) 第一名受害者明明可以提告用法律制裁飼主。或許就不會發生第二起,但你選擇拿錢息事寧人,大家好像也不用太同情傷者的遭遇,那就拿著這筆費用好好清創你的傷口...
Xantia_L wrote:比特犬飼主兒子發聲了!身分竟是「法白」營運長https://news.ebc.net.tw/news/society/478089臉書上擁有超過22萬追蹤的「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這是什麼鳥聲明? 滿嘴推卸責任 顧左右而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