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gendwann wrote:
校園宣導學生要讓車學...(恕刪)
台灣馬路上..............
"大卡車"..."大客車"....."貨車"......"小客車"....."計程車"....."摩托車"....."腳踏車".........
橫衝直撞,恣意亂停車亂變換車道,超速,不遵守交通規則,目無王法,似乎已進入了無法無天的地步.........?!!!!!
台灣的交通亂象真可列為台灣的"國恥"也不為過..........!!!!!!!!!
這是把誰先誰後的禮讓次序反過來講 !
無視路權規定?反過來宣傳? 當然會變成 行人地獄
列名的有
行政院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 168交通安全入口網
交通部公路總局
台北區監理所
這是無視法規 在說行人要讓汽車的 叢林法則 ?
還教授肇事者如何逃避刑責 ? 閃躲"注意義務" ? 就說我沒看到 ?
先毫無路權概念 , 幫忙開脫 "路權歸屬"?
再閃躲"注意義務" ?
還以為這是在非洲大草原 ? 都是先搶先贏的叢林法則? 要小讓大?慢讓快?後讓前? 讓汽車先走才能保安全? 汽車當然橫衝直撞
路權來自於法規 ! 路權除了規定行駛於道路,多長多寬多高的3度空間"道路通行權"之外, 還有設定第四空間的路權(道路使用那一段時間)的誰先誰後之"先行權"Vorfahrt ,Right of Way !
絕對沒有這樣反過來宣傳的 !
執法機關應該要站出來悍衛"路權" , 被法律授權去執法保護行人!
不是背授權幫加害者關說開脫責任 , 要行人吞下去 ?
路權就是法律規定 , 法律規定有反過來說嗎 ?
這是無視法規 在說 小車要讓大車的 叢林法則 ?

這是在非洲大草原佔地為王的叢林法則嗎? 後面來了個更兇狠的大車,機車小讓大車? 讓大型車先走才能保安全? 當然大車橫衝直撞
大車因為佔用道路面積最大,更需要管控, 才會對整體交通的衝擊最小
法律原本是基於 弱勢優先 的保障
現在變成誰背後有公會,可以組織起來左右選票?可以支持特定立法委員?團結力量大,沒有組織弱勢的行人就要退縮回去
是這樣的叢林法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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