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是前方併排龜速無法超車,才會按喇叭跟閃大燈(雖然大多無效)
不然平常都是自己換車道
叫龜車變換車道是非常困難的


要不要檢討,是看個人的
會認為自己有問題,就不會被拿出來討論
被拿出來討論就是因為沒有自覺
今天不管龜車或超速,沒擋到人我就沒意見

CcCManCcC wrote:
其實我覺得是人都會超速,但主要還是那些超速還要合法的讓自己超,這點說不過去,想超速靠本事才對...

路人39 wrote:
超速本來就是本事
你騎重機當然也是想快, 不然騎白牌就好了啊





CcCManCcC wrote:
真的不要拿我舉例,我(恕刪)
CcCManCcC wrote:
和中線手牽手
1.中線車速可能只低於5km...內側正在超車狀態..只是超的慢
2.中線和內側都是速限上限
結論
1.後車請慢慢等內側超過..畢竟內側不得超速加速超車
2.後車不得超速超車..兩台行駛最高速的手牽手是合法行為..不得逼對方讓路
法律上就是這樣
超車的權利是在不超速的情境下..這點要排在最優先
至於後面要人家讓路再去檢舉超速?為何前車需要這樣?前車合法使用就舒適的享受合法權益就好
何必浪費時間讓開自己權益
後車自己乖乖變換車道到外側去超速
foxmask wrote:
你們可以加速超越外線車輛, 或是減速讓外線車輛過後, 再切出外線去,
為什麼要一直占著超車道~?
你們不會想想一開始開進內線的原因嗎~?
你們是一上交流道就直切內線的三寶嗎~? 我想, 應該不是~
(如果是的話, 那... 算我多嘴, 你們愛占內線多久就占多久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