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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網友聯署一件事關你我的重大交通理賠法

Taiwan Nice wrote:
我覺得這兩位網友提的(恕刪)


你擔心的是遇到笨蛋法官...
大家好...

這種 言論 朋友間的聊天有聽過

沒想到 真的有人會想提出來修法...


首先 是不是搞錯了 " 路權平等 " 的定義呢?

路權平等 是表示

每個符合上路資格的用路人

都能 "合法" 上路(用路)

不是有錢人(開好車)才能開上路...

而 窮人不行...


且.. 平等 的地方是

有錢人也開你紅單

窮人也照開你紅單...

這才是 政府所謂的路權平等


樓主鼓吹窮人來反富人...

這 怎麼鬥得過富人丫...

你不知道這個世界

是富人在主導的嗎

你真的以為 三級貧民真的能當總統嗎?

他當總統的時候

已經比 你我的大部分人有錢了...


在此 真心誠意 絕對強烈的建議

大家 汽/機車保險 真的不要省...

自己的車體險多少有要保一下 丙式

以免遇到 像樓主這種想法的人...

有保車體險的 就先讓保險公司賠...

再讓保險公司和對方去搞就好....


另外 我自己都還有保 律師險

如果遇到 獅子大開口的人

或者擺爛不賠的

都讓律師去幫你搞定就好...
支持樓主想法~

一堆817只會怪人為何不去保超跑險~

而不去用用腦思考樓主提出的不對等的賠償問題~

也難怪啦~

現在年輕人水準和邏輯低下,連五倍卷+現金都能理解成洗現金這種蠢樣~

樓主加油~
期魂小桑 wrote:
所謂路權平等,也就是(恕刪)


這個法一過一堆窮人就等著騎爛機車來撞超跑了....不想被撞就給錢...變相鼓勵另類的金光黨...lol
nickchang0826

他說的是爛機車 你邏輯也0分

2021-10-21 16:20
Ra77

照樓主說法爛機車撞超跑也是賠vios的錢60萬阿,你邏輯才是0分吧...[點點點]

2021-10-21 16:27
anne0904 wrote:
我倒寧可應注意而未注(恕刪)



anne大說的才對~
發生事故時~要就事論事~以當時客觀的證據~
以當時大家所擁有的路權~來做肇責的判斷~
什麼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可以參考~但是不是絕對~

我綠燈直行~是要注意什麼?
當然有人超速~超速多少?有人違規衝出來~能否有時間反應?
這可以當作判斷依據~
但是"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太抽象了~

至於樓主什麼上限的~就不太合理了~
人家有錢開豪車~你不守法去撞他~然後只要賠他Vios就好??
蠻奇怪的~
假設撞到行人
撞到癱瘓

35歲 年收入500 萬
跟 35歲年收入30 萬

法院判賠 年收入500 萬 *20年
年收入30 萬 *20年

如果路權是平等的話
,這種判決惡法就是等同在剝奪 方等小白族群的用路權!使 感到恐懼而不敢行駛上路,等同違憲!且違背天地道德良知!!

同樣的概念嗎
股市迷途小輸僮

依版主的意思,撞到人都一律用基本工資來算就好了

2021-10-21 16:09
民法先去選一選修一修,大概上到第2堂課就有概念,應該不會提出那麼怪的理論與想法了。
0瑩月0

不用自以為是~ 民法誰沒讀過~

2021-11-07 22:04
2015年 3月,芬蘭有名億萬台幣身價的房地產大亨 Reima Kuisla在限速80公里的路上以103公里行駛而遭罰五萬四千歐元 [1](目前匯率換算約 188萬元台幣),這名富翁在臉書上為自己叫屈 [2],認為芬蘭已經是不適合高收入者或有錢人居住的國家。

依台灣目前的法律,富二代確實不用怕,媽媽賠的起,炸隧道撞死人那一位就是。
本來想說些什麼的.........

後來想想還是算了.........
jiahsien wrote:
那我刻意去撞你? 那(恕刪)
我指的是雙方均有肇責時自行負責如常見違規轉彎與路口未減速等,故意去撞是單方面違規駕駛賠被撞的很合理現行也是如此應無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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