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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是強制超跑保全險~

穆斯卡 wrote:
你是不是對保險有啥誤...(恕刪)

車禍的第三人責任是非常不公平的,不管是人還是物,一樣是撞到一台車,一樣的過失,會因為撞到對像的不同而賠償差距上百倍,完全沒有道理,這是惡法造成的,強烈建議若雙方無法和解取消所有民事求償,都改判刑事罪,故意殺人也常只關個2-3年,為什麼不小心被超跑撞只要有個3成責任要賠100-300萬,對很多人來說,合理性在那?
這麼多錢要存10-20年,對多數人來說不如去關2年,然後依比例超跑車主去關5年。
你開你自認為的好車,維修費是國民的10倍起跳,雙方出車禍時,你怎麼好意思說,依肇事責任雙方平分帳單,完全不談你的維修費是國民車的10倍。
需要把這維修費倍數加入考量才會比較合理。
你跟一個專點一般人10倍價錢的人一起去吃西餐,各吃個各的,結帳時帳單直接除2,你覺得是對的嗎?
穆斯卡

再者~你拿大家依比例去關也很奇怪 每個仁時間成本不同 窮的人很多只窮到剩下時間 有錢的可能錢都買不到時間 通通拿時間當評判??

2021-07-20 20:54
paroing

撞進一般平房vs銀樓勞力士店,撞到流浪漢vs醫學系生,賠償責任金額不一樣

2021-07-20 21:26
0瑩月0 wrote:
超跑在路上就像一顆不...(恕刪)


87嗎?他保全險,你撞他就不用賠嗎?
是的,你不用賠他的車,你賠的是他的保險公司。
changfm wrote:
其實應該是要修法如果(恕刪)

憑什麼?超跑都橫衝直撞?其他車種沒有這個問題?喜美K8要衝也可以啊,超跑車主的財產權就不是權益?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有錢人就該自己賠自己的?那一個窮人殺了有錢人是不是不用賠錢,因為對方是有錢人?就因為他有錢?台灣居然會有人有這樣的邏輯?
國外是有有錢人違規罰更重,這個倒可以接受,而有錢人開好車被撞,不用賠或是賠少一點,老共或是一些極權國家都不敢這樣訂法律了。
changfm

對阿 所以不限於超跑,我是說全部車禍肇責2成,我可沒說限超跑,我改一下

2021-07-20 20:39
c1019515 wrote:
憑什麼?超跑都橫衝直...(恕刪)

超跑本來就是把10塊當一塊花的族群,他們的修理費用本來就是多別人10倍,所以假設超跑全毀1000萬,國民車全毀100萬,肇事責任 超跑7:國民車3。
目前的賠法是國民車要再拿出230萬來賠超跑,合理性在那?完全是個笑話!

如果考慮原本就有修理費差10倍
那就從7:3變成7*10:3=70:3
超跑要賠國民車54萬8,合理多了。
你有違規才怕賠, 不違規很難嗎? 如果覺得很難又不想買超額保險就躲去深山吧. 依你的邏輯, 沒收入我弄壞別人的東西連一毛錢都不用賠. 你看超跑很貴, 乞丐看你的機車也很貴, 可以不用賠你的機車嗎? 法律不是老百姓隨便訂的, 請尊重專業也別以為自己無所不懂
jasterlee wrote:
你有違規才怕賠, 不...(恕刪)

公路是讓所有人公平使用的。
一場沒有賠償上限的公路遊戲才是可笑的,一千萬你賠的起,一億?2億?
2億的3成也要6000萬啊,一般超額也才2000-3000萬。
上限定在那合理,當然是全民平均車價,你開多貴的車,別人沒有任何好處,不幸被超跑撞到,只要有個一成的責任(換句話說就是9成是超跑造成的)就要大破財,合理性在那。
一條不合理的法規,讓保險公司賺飽飽,一大群律師靠車禍官司發大財。
定上限..........

那去撞火車,撞輕軌,撞公車,撞遊覽車不是更好!裡面的人死了還拿不到賠償,或是只能從肇事者那拿到個五塊十塊,因為有上限啊~~~~~~~~
WOWO88 wrote:
一場沒有賠償上限的公路遊戲才是可笑的,一千萬你賠的起,一億?2億?
2億的3成也要6000萬啊,一般超額也才2000-3000萬(恕刪)

賠超跑不是恢復原狀就是以二手現值鑑價,幾百萬就很多了
自己車子是多能撞?

撞死行人或重傷才可怕
假設閃不掉,行人、機車騎士、超跑一定要選一種撞
我一定選超跑,有超額那只是小菜一碟罷了
paroing wrote:
賠超跑不是恢復原狀就...(恕刪)

人命也是不公平的阿,每個人的勞動價値差太大,根本不合理。
還一堆要計算受撫養親屬的,真的無言。
台灣一堆人一年存不了10萬,故意殺人可能只要關2年,車禍民事的賠償,很多都是數百萬起跳,千萬都算少,換算起來都比關10年嚴重。
真的是建議不和解的都關兩年還比較賺,人人定額保險賠償對方才是公道(強制險),自認為自己命高貴的,自己加買保險,繳越多錢賠越多沒爭議,自己的身價自己跟保險公司買,重點是定了賠償上限,超額的部分保險公司就不能代位求償了,斬斷社會的亂源。
WOWO88 wrote:
上限定在那合理,當然是全民平均車價,你開多貴的車,別人沒有任何好處,不幸被超跑撞到,只要有個一成的責任(換句話說就是9成是超跑造成的)就要大破財,合理性在那。


如果依照大大的邏輯,

國產車/進口車價格要有上限
薪水高低要有上限
職位高低要有上限
股價高低要有上限
吃飯價格要有上限
買衣服要有上限
房地產高低要有上限
稅收要有上限

退一步説,很難想像,這樣國家會有什麼競爭力,躺平比較舒服…

如果不想跟超跑發生車禍,
又,發生車禍之後,可以被權責機關認定為完全無肇事責任,這對某些人來說完全不是問題⋯⋯

只是看你有沒有找到眉角

大部分的意外事件,本來就是可以避免跟預防,端看你有沒付出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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