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1008 wrote:
其實應該在市區有短暫(恕刪)
像公車停靠站也是畫在紅線前後,這也是臨停呀
沒道理公車這麼大一台臨停(我講的是短時間內上下客人的那種)上下客是合法
而小汽車臨停就是違法
再說,現在的公車也是營利為目的,難道這不是圖利特定業者嗎?
也不要再欺騙大眾說臨停會造成多嚴重的交通事故了
其實臨停真正造成的問題是交通阻塞,而不是某些人認為的違停害死人
(不然公車停靠站怎會直接設在車道上,而不是另設避車彎?)
所以主事者真的是要用心一點 應該要適時做一些法規的修正,或者是將道路調整的更便民
而不是一直把錢用在檢舉製造機上(例如高雄市那種超線取締機或者是快速道路上的區間測速)
而這還有人一直拿出來說嘴?真是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