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標題法院判拘役10日。我一開始以為很扯的判決結果。
看了一些人留言,才發覺這法官真的判的好。
因為警察硬是要凹 ,不和解。 而壓到人是事實的話。
判決結果出來,可易科罰金 才1萬。 這判決真的好。
給警察 判勝訴, 民眾敗訴 賠1萬。 雙贏。
現在的社會觀感 ,至少我個人是討厭這警察的嘴臉。
打完看到上一樓的影片, 不同人。
雖然口氣偏激, 但我不討厭那個警察。
因為 除了聲音大聲外, 好像那駕駛之前有弄什麼或說什麼?
那段影片也只看到警察 有點暴走 ,但還算有理。
狼0223 wrote:
萌生退意不想當警察了(恕刪)
之前朋友騎車遇到有待轉格無待轉牌路口,沒轉彎,直行,還被攔下要開未兩段式左轉,我和朋友理論後,年輕警察堅持有待轉格就要兩段式左轉,當時已經講明沒待轉牌,而且是直行車,邊理論他邊寫,然後把新聞給他看,說你們老大講說要有牌有格才要轉,年輕警察單子寫好了,發覺開錯了,然後講了“單子都寫了,不然去申訴”,我直接質疑他,什麼叫單子都寫了,不然去申訴,自己弄錯叫我們小老百姓去申訴,這樣不是亂開單嗎?年輕警察聽到“亂開單”理智線斷想把我壓制,還好朋友一直在我跟他中間一直講說會去申訴,之後我就火大丟到爆料去,當天晚上就打給朋友說單子拿去警局消掉,跟我道歉叫我刪文章,反正講好消單刪文,叫他有爭議不要貿然寫單,翻法條或是問資深同事,確定再寫,自己弄錯要自己處理,不是丟出來就叫我們花時間去申訴,文章丟不到不到一天,2千多回應,雖然沒上新聞,刪文對他來說就止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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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家新聞底下有人回應是警察他家人,說事主想和解還有找議員去講,警察堅持不和解
依照這個情況,反正警察都提告判決了,這影片事主應該也不會刪掉,個人造業個人擔,氣焰那麼大被修理也是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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