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病不起 wrote:
因為政府不需要對這社會復仇,所以不需要這樣子來幹。
我個人認為政府不這樣做是因為要減少政府應該負的責任.........
君不見如果某路段開單率過高,警察或交通單位會被叫去罰站..........
(檢討是否有改進空間要怎麼改進........改來改去都無感)
大家都知道常違停的路段,為何警方都是以驅離為主開單為輔?
因為開過多會被檢討怎麼之開單不想辦法解決..........
至於所謂的小人報復...要看情況吧
我家路口轉角處常常違停,造成出來的時候經常性有碰撞或快碰撞的情況.......
那請問一下要檢討的是違停還是路口的車輛不開清楚有無來車?
大家都知道轉角處不能停車,尤其小巷子,容易造成車禍,還是一堆人違停
從早檢舉到晚又要被說小人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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