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junfa wrote:使用台灣氣車有段時間(恕刪) 人民私有財產,政府不能強制報廢,看看現在路上還有一堆2行程機車都沒法強制報廢了,何況是數十或是數百萬的汽車,只要保養得宜,老車也能跑很快啦!!前兩天晚上在國三,我開140,被老爺法拉利(大約20年前的款式)刷卡,目測時速大約200...
一切都是人的關系 有的人很照顧車,就算20年車一樣亮晶晶~性能正常有的人就放給他爛 五年車就搞的像要報廢一樣~所以光以年份來衡量強制報廢的依據我是不支持但應該以車輛狀況來強制報廢才是~比如車禍撞擊到傷到底盤的車~都還能接車台又繼續開?這樣接起來的車~又沒有的一個公正單位可以檢查及審核所以樓上說的~~落實、改善驗車制度~才真是一個比較可行且公平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