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LIEL wrote:
要怎麼在晚上判斷這麼(恕刪)
拍到的車輛自身的速度大約40上下
左側衝出的肇事車輛,以相對於拍到車輛大約70-80以上的速度前進
速度相當的快,估計車速至少110-120以上(或是更快)
市區這樣開不算是刻意殺人嗎?
目擊者也有看到被撞的機車其實是慢速小心的轉過來的
怎能想到有一台車可以如此快速的像子彈一樣衝到她旁邊撞死她?
(這速度早就超過可正常判斷的距離,就像前面提到的以為有5秒,其實2秒就到了,太快了)
不管肇事車輛的駕駛是18歲,30歲,還是70歲
我都覺得非常可惡
當然這是我個人的想法
這樣開車,撞死人真的非常殘忍
市區開120公里撞死路人或是二輪的,這根本是可預期的...
還是在慢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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