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是這樣子的,好人怕壞人,壞人怕爛人,不要臉和不要命的,天下無敵。
算多認識幾個人渣吧?希望以後別再見面。
至於金額,對方大概不會蠢到想上法院,這部分得自己衡量,雙方所浪費的時間,以你的時間價值來算,值不值得陪它耗??
Raisa0210 wrote:
只是因為對方提出來的金額在我看來很奇怪,請她解釋,她解釋不出來,只是一直把過錯往我頭上推,而且金額上也不願意讓步,等於我只能照他們的方式賠償,無法商量,最後才導致調解失敗。
其實就像前面很多網友說的,
如果肇責在你,對方又有受傷,
那對方提出來的金額其實真的不過分,
就算在修車的費用上有灌水,
也沒有到很誇張的地步,
畢竟如果真要仔細地算,
車損+受傷+衣服破損(如果有的話)+受到驚嚇,
這些加一加我不認為會比13000低多少,
對方只提13000其實真的算是有良心了。
換個角度,如果今天你是對方,
車壞了,人受傷了,行程被耽擱了,心情也受影響了。
你會只要求修車的費用嗎?
能算得出來的損失通常都不會是最大的損失。
給你參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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