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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制並揪出「舉報人」是台灣社會的下一步

小齊Jack wrote:
個人支持檢舉實名制!(恕刪)


實名制很久了
還要附上身分證字號
地址跟電話
員警會回電確認身分

我個人支持違規仔個資一律上網公布
推廣揪出「交通違規」應是台灣社會的全民運動,達人們加油!
推廣揪出「詐騙集團」應是台灣社會的全民運動,達人們加油!
推廣揪出「小偷強盜」應是台灣社會的全民運動,達人們加油!
推廣揪出「走私販毒」應是台灣社會的全民運動,達人們加油!
推廣揪出「殺人放火」應是台灣社會的全民運動,達人們加油!
以上,都是違法犯紀的全民公敵,你我都有責任把壞人揪出來!
lim5464 wrote:
你我都有責任把壞人揪出來!


這些一直都有阿

只是有些人勇於承擔端正社會風氣的大任

有些人卻很孬的只會叫別人快去衝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一病不起 wrote:
凡事太過,緣分勢必早盡


不太想跟你有緣份,你在哪出沒,車牌告知一下

有違規我會舉報你的^^
煥仔LINE貼圖上架囉https://line.me/S/sticker/17182258
還是要看城鄉差距

都市鬧區一位難求
有些舊鬧區停車位規劃不良,還有共享車跟你搶位
有時只想買個東西馬上走
很難

至於有停車位去卻不去好好停
不遵守交通
那就有問題了
我叫林長青 家住臺北市中山區 電話0921603661
一病不起 wrote:
凡事太過,緣分勢必早(恕刪)


趕快移民去中國吧~~
檢舉、舉報,若是正常的情況,那是可以的,但別忘了,這些都是

「人」在執行,是人就有私心,台灣的這種制度已經搞成打著檢舉違

法的正義口號,行著斂財中飽私囊,不然就是挾怨報復的變態扭曲心態。


最標準的就是裝設高清攝像頭,利用影像辯識系統取締,一來是增加人

民安全,二來有助於國內相關科技發展進而輸出相關科技。
自己違規,卻要檢討別人檢舉你,真好笑~~~

原來接送小孩就可以臨停在紅線上,真是長了知識了!

再來是不是要檢討我有沒有生小孩啊???
強烈建議應修法移除一般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權限,但民眾發現違規可以直接通報執法機關,由警察到現場直接開單。
樓主~您是因為哪一條違規被檢舉開單啊?
說來讓大家聞香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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