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黑色車主認知銀色車主是否要禮讓他先通過,在槽化線的路口,也應該減速之後再通過才正確。因為路口同時有路人,不減速而選擇打算加速通過的情況下而發生意外,這應該很清楚到底是誰的過失了。(也有可能小孩會突然從安全島跳下衝過的機率存在,所以速度減慢變成唯一解)至於前面幾樓說的仇富心態,真的想太多了...因為國產車也可以開到80,並不是只有電動車才能開到80好嗎?
Ennsi wrote:BMW的案例是bmw撞Toyota這次是銀車撞Tesla撞路人這樓看下來不難理解台灣交通為什麼那麼亂 若不是黑車超速其實黑車有更好的選擇而且我不懂,黑車怎麼會選擇那條路線他沒看到有路人嗎....
sam9213590 wrote:特斯拉明顯是超速,所(恕刪) 完全不同意你說的,銀車已經有停下來了。我猜他應該是沒看到黑車並且認為左側已經沒車了,要往前開看右邊,沒想到黑車突然開了過來,才會撞上。說實話一般人若是銀車並且在同個時空大部分都是這樣開的,因為根本沒想到會遇上超速的傢伙,完全超出能反應的能力。
Chen-Chin wrote:這真的是完全沒看了!(恕刪) 從這支影片很明顯,銀車根本看不到黑車。為什麼?你看影片上方處,這條路是彎的不是完全直的。銀車一定要出來一些些才看得到全部車況。若不信你再仔細看看這支影片再來做評論。
Ennsi wrote:你進討論串前會先看標題嗎?也不是自認為有路權,黑車的確是有路權 當嚴重超速後,你自認的有路權,就等於沒路權了。當年BMW就是被認定嚴重超速,已不是左轉車可注意並禮讓的範圍死因就是速度。把人給噴死的是特斯拉。還有什麼問題嗎?
超速是造成嚴重車禍的原因.如果, 黑車或BMW 哪一樁 時速只有20,30,40,50km跟同樣開到100km,200km結果一定不同.行駛道路能一定保證.旁邊不會有異物突入侵到你的車道嗎?不論是車子,行人,狗狗,路上掉落物..都能這麼遵守路權. 走斑馬線 看紅綠燈.當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時,說我有絕對路權阿,我沒有錯阿~ 但就是事件上的幾個家庭的破碎這讓我們省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