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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t

神就是了 wrote:
人生沒意義才會整天檢舉
看到路上被黑社會打整個縮起來
覺得自己都沒違規的
公布車牌阿,讓大家有空就去跟你
保證你罰單繳不完
每個人說的自己開車從來沒違規一樣
私底下狗屁倒灶事情大概也做了不少吧

說得太好了
這些檢舉魔人
有本事就去檢舉危害交通最嚴重的飆車族啦
只會雞蛋裡挑骨頭
去找一般民眾的麻煩
自己也沒好到哪裡去
政府已經夠無能又貪婪
還幫著政府搶錢剝削老百姓
路上一大堆標示不清又不合理的罰單陷阱
還幫著政府助紂為虐
要不要乾脆安裝個固定的監視錄影器
對著樓主所行駛的中線車道
一整天下來看看到底有多少輛車由東興路右接基隆路?
看看到底可以開出多少張未打方向燈的罰單?
或者像某些更嚴格的檢舉魔人
連中線右接基隆路也檢舉告發
這樣的話連告發樓主的計程車司機自己也要吃罰單了
第一次會這樣想,不意外,當你看看外面的世界,大家都這麼做的話,怎麼得了?
我知道你無惡意,但是轉彎打個燈,舉手之勞,又守秩序,大家都安全,你說好不好啊?

Baron16888 wrote:
完全無惡意且未危害交通秩序與安全
Baron16888 wrote:
今天收到一張交通違規(恕刪)

沒打方向燈確實是小事 ,所以只開罰 1200 小錢.
但是 ,明明是自己違規不守法 ,卻能在這表現像個受害者一樣
Baron16888 wrote:
我怎麼會崩潰呢?也沒...(恕刪)


我覺得你很在乎這1200耶!不然也不會在01森漆漆PO文
test
Baron16888 wrote:
一堆酸民好像認為我變...(恕刪)


你是不是有所誤會?

檢舉人並無執法公權力

要不要開單

還是由警方決定
我了解樓主心情,
錢是小事,
台灣人變成一群法匠,
人人一副律師法官的口吻,
不知道台灣為什麼會把民眾養成一票好行小慧的刁民。

微罪不舉,
我在上下班時間常常看到交通警察就站在路邊,
但對一些違規行為視而不見,
所以我們應該批評違規者,
還是譴責警察怠乎職守?
交通規則定訂在確保交通順暢及安全,
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
在高速公路有可能造成重大意外,
規則的立意在此,
但開放民眾檢舉,
個人認為是違反比例原則。

試問有那位計程車司機沒臨時違停、雙排上下客?
站在市區一小時絕對可以拍十幾次車輛違规,
但誰會去幹這事?
會幹這事的不正是自以為懂法律的刁民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台灣正努力訓練一批又一批的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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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on16888 wrote:
一堆酸民好像認為我變...(恕刪)

為什麼你能申訴成功?
那個路口不管怎麼看都要打方向燈啊
人家蕭先生是社會精英呢?樓主可能還要向蕭先生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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