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觀耳聽 wrote:
一堆愛違規的都把這句...(恕刪)
我家人也叫我當警察阿
說你要檢舉就去當警察
我只回幾句他們就安靜了
現在的警察尊嚴在哪?遇到重大事情能不能使用警械?
如果連自己的安全保護都做不到誰要當警察?
講個實在的
平常這種小事都不敢直行警察的執法權
或是每個警察的執行方式都不一樣
有的開單有的勸導
請問一下?哪一個才是正確的?哪一個方式才是真正的執法權
連基本的執法權都可以有不同的解釋了
還奢望開槍???
遇到緊急狀態有的警察就是可以空手奪白刃阿
你不行
還是你要開槍?
喔那不好意思
漫長的法院程序在等著你
為什麼?
因為連一個基本取締違規的執法權都能不重視
你希望使用警械這麼重大的權利會重天而降嗎???
反正
路上死人不是今天會發生而已
明天繼續發生,國外媒體也認證台灣的馬路跟戰場是差不多的本質
鐵路警察會是最後一個嗎?
當然不會阿,後來不是又一個汐止的警察追車
然後再看看台灣警察那個裝備竟然安全帽只要求通過CNS
西瓜皮也能通過CNS標準,然後國家採購的一些不為人知的東西
你希望警察有啥尊嚴
又為什麼要檢舉人當警察
現在警察多半都是需要賺錢的人去當
每天應付一大堆危險的事情還不能用槍
還要看到刁民一直嗆聲
三不五時就被投訴觀感不好
不得不說很多惡果都是自己種下的
小違規都不敢捍衛自己的執法權了
更不用談遇到大事時要開槍。
如果有員警看到這篇文章
自己拿出執法權
把尊嚴跟權利拿回來
以後才有辦法正當使用警械
最後還是要跟違規達人講
台灣已經慢慢在改變
以前違規的嘴臉現在PO到公共的地方上幾乎都會先被砲轟
大家開始逐漸討厭違規
討厭自私的駕駛行為
代表檢舉案件只會越來越多
除非警方自己出來取締
否則違規存在的一天就是會有人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