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domhome wrote:
你寫文算理性但你以一...(恕刪)
交通工具安全性的差異不是只有重機與汽車有差異,小客車、大客車、敞蓬車、大貨車之間的差異也不小,如果一定要以車體安全性做為一個限制,那真的就是在比拳頭大,誰的皮硬誰就有資格上高速公路。那搞到後來就如前面有些人提的,最後就只有裝甲車坦克車可以走,而大部份開車族想必也不認同,很多人都主張在面對大卡車的直接衝撞什麼安全係數高的車子下場都一樣。前面論述的重點都認為該檢討該限制的是不注重安全、不守規矩的駕駛人,這樣的論述個人也贊同。那後來談到了重機,怎麼這車體差異變得重要了,大家一直在車體安全上找理由反對,反而不去檢討闖禍有問題的駕駛人。這當然是雙重標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