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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貨慈父車禍要賠近2千萬元,我覺得應該要有個上限才對

mrmowmow wrote:
真不知道這什麼白痴比喻
人又不用開超跑才能代步
你開一般車不能到嗎

超跑只是有錢人的奢侈炫耀品 卻要其他95%的人跟你一起承擔風險
人不出門要怎麼到目的地
你給他傳送門他就不用騎機車通勤了
我看最好的方法就是全台禁賣奢侈品
全部人都一樣 沒有差別沒有比較
又不會造成社會問題


因為我自己買不起賠不起,所以就要限制別人?
這不就是典型的仇富

那不要用有錢人比喻好了
普通人vs乞丐
乞丐吃吃剩菜剩飯也能活,你為什麼要上餐館?
乞丐走路就可以,你為什麼要騎車開車搭車?
乞丐席地而睡,你為什麼要用彈簧床?
對乞丐而言,你的一切都是奢侈品阿
他不小心弄壞了你的東西,他也賠不起阿
為什麼要他跟你一起承擔風險

樓主舉的例子:高材生
小學畢業也可以活得好好的,為什麼要高學歷?
是不是也要禁止大家念書了?

因為我自己到不了那個高度,就規定別人也不行
這是什麼邏輯

吹風的魚 wrote:
看來樓主反串地很成功XD讓很多少看不下去這種言論
...(恕刪)


XDD

應該再叫BBC來報導一下島民眾的兩套標準
樓主啊不就好棒棒
屁孩穿天價鞋子走在夜市,踩到要不要賠身家啊?


更誇張一些,穿天價金衣,走在路上要不要摸到也賠身家


買這些奢侈品,本來就該多負擔一些社會成本,還是你同意窮人行車要先買足保險,才能跟超跑爺一起有路權


如今不是孝子,是普通用路人,車禍多少會有肇責,是不是窮人就雖小

這麼會延伸,如舉例你覺得合理,鬼島也名副其實
https://www.rmim.com.tw/news-detail.php?id=10144

車禍不用怕 投保前必知的10個汽車保險
文/朱家儒 | 2015.12.16 (新聞)
強制車險去(2014)年保障近30萬次車禍事故,賠款高達130億元,第三人責任險也賠出達9萬次,共70億元的傷害理賠金,汽車保險已是國人在保障規劃中不可或缺的一環,而在各大網路保險討論區,網友詢問如何投保車險,更是熱門的討論項目之一。想要車險要保的好又保的巧嗎?那下列在投保時容易忽略的10項汽車附加險一定要知道!依重要性排列:

一、超額責任保險:充分補足保障缺口
超額責任險可附加於第三人責任險,用來彌補第三人傷害和財損責任保額不足的缺口,也就是說在強制險和第三人責任險保額賠完以後,剩餘的賠償責任無論是傷殘或財損,都可由超額責任險啟動。由於低保費、高保障的特性,保險公司大多不主動告知,但近年來越來越受到重視。超額責任險保額1,000萬元,保費約1,500元。

二、殘廢責任增額保險:百元經濟,增百萬保障
現行車禍死亡賠償金額大多為300萬~500萬元,但若是撞成殘廢,後續的復健和勞動力減損費用,賠償金額就可能破千萬元,而殘廢增額險就是當車禍致第三人殘廢須賠償時,主約第三人責任險的保額就可依約調高3~5倍。以投保5倍的殘廢增額來說,保費僅約100餘元。

三、乘客體傷責任保險:補足第三人責任不賠,乘客保障不足的缺口
投保第三人責任險一定要知道,乘坐或上下車的乘客不在保障範圍內,因此,乘客的賠償責任除強制險外,若要再增加保障就要投保乘客體傷責任險,而若乘客責任險不足賠償的部分,同樣可由超額責任險補足,相當適合需經常載客的車主,以4位乘客,每位保額100萬元計算,保費約1,000元。

四、強制險附加駕駛人傷害險:百元經濟,自撞有保障
強制險提供所有車禍受害人200萬死殘保障,以及20萬醫療費用,但唯一的缺點就是不賠駕駛,對此,大部分保險公司提供強制險附加駕駛人傷害險,當駕駛因車禍受傷,就可享同等保障,但僅限單一事故的車禍,如自撞、爆胎翻車等。附加保費僅約300餘元。

五、第三人責任險附加駕駛人傷害險:百元經濟,駕駛添保障
有別於強制險的附加駕駛人傷害險,第三人責任險也可附加駕駛人傷害險,而車禍事故則不限單一事故,但僅保障駕駛殘廢和死亡損失,無強制險20萬元的醫療費用保障,不過目前已有部分保險公司有再增加住院日額和實支實付醫療的保障。保額100萬元,附加保費約200餘元。

六、道路救援費用保險:百元經濟,免刷信用卡,車輛拋錨不用怕
雖然目前辦信用卡都會送道路救援,但都設有上月須刷卡消費到一定額度的條件,使用相當不便,而附加於車險的道路救援,每年保費僅200餘元,就不用在車輛拋錨時還要擔心,上月刷的夠不夠。

七、慰問金費用保險:百元經濟,降火氣、助和解
一場車禍發生,除了傷殘的後續照顧外,最棘手的就屬肇事雙方的和解問題,經常一言不合就導致和解破局,而若有慰問金保險,就能在車禍發生當下,先給付給受害人一筆1萬~5萬元的慰問金,表現和解誠意,附加費用約200元。

八、代車費用保險:百元經濟,愛車維修,不怕沒車搭
愛車車禍受損,進廠維修,但因工作關係不能沒有車怎麼辦,若有投保車體險並附加代車費用保險,在愛車維修期間,就可獲每天500~1,000元的代車費用,可用來租車或搭計程車。附加費用約500餘元。

九、免追償保險:百元經濟,朋友撞車不傷感情
免追償保險可附加於車體險,由於現行車體險的被保險人僅以駕駛、四等血親和三等姻親為限,因此,一旦把車借朋友開發生車禍,保險公司理賠車體損失後,就會向朋友追償,但若有投保免追償,就可省去這層麻煩。附加費用不到100元。 

十、刑事訴訟律師費用補償保險:百元經濟,車禍被告有律師罩
車禍最常見的爭議就是,受害人用刑事傷害告訴要求民事賠償,一般來說,輕微體傷提告傷害,刑責較輕,請律師效益不大,但若涉及較嚴重的過失傷害罪,就有必要諮詢或委託律師來減輕刑責,而刑事律師費用補償險,就可在保額內支付律師費用。以保額20萬來說,附加費用約300餘元。



【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

tommyhuang18 wrote:
樓主啊不就好棒棒
屁孩穿天價鞋子走在夜市,踩到要不要賠身家啊?
更誇張一些,穿天價金衣,走在路上要不要摸到也賠身家
買這些奢侈品,本來就該多負擔一些社會成本
這麼會延伸,如舉例你覺得合理,鬼島也名副其實

所以
閣下是覺得:
違規撞超跑~~~~~~超跑主人不該獲全部損失賠償
違規撞高材生~~~~高材生該獲全額損失賠償
是這樣嗎??
你覺得合理,鬼島也是否也名副其實呢??

Y C-L wrote:
因為我自己買不起賠...(恕刪)

撞沒死的照顧費用 千萬的很合理
因為要顧30-50年的工錢
這個費用每個人都一樣

但是豪車和因工作能力不同
而要不同的賠償是不合理的
國民車主永遠沒有因車損獲賠上2百萬的機會
超跑賠上2百萬常常是不夠
尤其是那種一個小擦撞
因為超跑輕量化 易毀損
就要幾十萬上百萬的
兩者的第三人財損保費卻是相同的
完全沒有道理

第三人財損看似與自己的維修費無關
事實上 只要跟豪車發生意外就是天價
然後依雙方的肇責來分攤
怎麼會無關


人的部分也是這樣
只要和收入高的人發生意外
就要依肇責來分攤雙方損失共同的費用

講那麼多要講的是
公路系統的意外事故要保障國民級的賠償
高維修費車 和 高收入族群
你們的這些超額損失 請自行投保
由保險公司承擔
只要法律定出賠償上限
超過部分保險公司就不能追償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違規右轉撞癱台大高材...(恕刪)

在歐美這事常有賠到傾家蕩產各種天文數字,法律最基本要旨是公平
對待,不管你是被撞還是撞人,輕視事情嚴重性
台灣人就是這樣理盲又濫情,真的挺噁心的
立法強制投保超額不就皆大歡喜,全都讓保險公司來賠,讓保險公司計算損率賺取合理利潤,壓低保費,再來年齡超過一定年紀或是三寶,全都必須強制投保"足額"保險
WOWO88 wrote:


撞沒死的照顧費用...(恕刪)



不要閃躲。
如果你被撞死,
你覺得你值多少?

如果被撞癱瘓,
你覺得要賠償你多少?

請回答!
不到兩千萬很少吧! 假設高材生未來(一輩子)一個月平均薪水5萬一年60萬 工作30年就1800萬
那還有半身不遂 照護費1年40萬跑不了, 到75歲 也要1800萬
還有精神損失....

如果肇事賠償有上限 那該多少? 100萬?! 法律上不可能有上限 "因為損失沒有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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