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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都要超車


A辣愛怕跑 wrote:
實際狀況就是那台雙黃線超車收罰單
你們砲了半天也就練打字而已
青果大根本不痛不癢
記他的油電車型車牌跟蹤他錄他違規
得了吧~講了好幾年沒有人做到 他依舊是照樣檢舉


還是不懂他為什麼不肯檢舉自己?

自己違規 便檢舉自己, 有那麼難嗎?
大哥....根本就沒有自己檢舉自己的那種機制

實務上也做不到~請問要怎麼一邊開車又一邊從外頭錄到自己的車牌與違規行為
A辣愛怕跑 wrote:
你們砲了半天也就練打字而已
青果大根本不痛不癢
...(恕刪)


有救的人,才需要砲

就像我家的狗愛吃屎
何必浪費口水叫牠不要吃呢?

新聞複製貼上so easy,不用練打字。
有一個兩全其美的方式,可考慮騎單車(反正又沒開多快,又可健身)
再來不會影響別人超車跨越雙黃線的問題,再來路旁的機車啊伯也比較不危險。
A辣愛怕跑 wrote:
大哥....根本就...(恕刪)


我相信警察先生一定會特別通融,且會很開心樂見其成!

用一種規格水平來審視所有用路人! 說的大義凜然,是為了交通更好!

自身卻不受同樣水平規格規範?

這道理不管到世界哪一國家,完全都不通!!!

大家都是文明人,心裏都有尺!!!
我護航過誰了?貼張圖來打打我臉唄。

倒是正義人仕你車位買了沒?啊!不對!不能再稱呼你為正義人仕了,你的檢舉並不是為了交通。

既然你說不是為了交通,我還滿想知道你檢舉的心態為何?是否跟你口中的檢舉魔人不一樣?還是也是為了滿足自我心理需求。

喂!你車位買了沒?買不起車位就不要買車啦!

你自己說:台北市各類汽車登記總數高達79萬5102輛
不過,公家與私人的汽車位總計只有65萬2640個,缺少約14萬個車位。

車位都不夠用了,還不買車位,把自己的方便建立在別人的不便上,還真高尚啊!

iamyy2000 wrote:
有時候從另外一個層面...(恕刪)
+100個讚
整天心想如何挖洞給人跳.希望現世報的早日降臨
勁揚丫德哥

colossusblade wrote:
故意龜車造成別人違規...(恕刪)
它是另類碰磁黨。
勁揚丫德哥
青果大似乎開的慢一些了
應該再快一點
跟那台黑車並行
讓黑車插不回來
發生重大逆向車禍 bang!
這樣才 爽
要教訓愛違規的傢伙
不是只有檢舉這一途
還有很多招數可以搞的
北七喵 wrote:
我護航過誰了?貼張...(恕刪)


神邏輯

停付費停車格是造成別人不便???

我每天也付費停車格
真要說車位我鄉下家也有三格停車格
那我不就可以爽買三台?
台灣現在有法令規定買車一定要停車位?
但我支持用車位去限制車輛
哪裡衝突到了啊? 魔人~~~

你的邏輯到底要不要去補?
這樣跟你說話很累餒

照你邏輯來看 支持無差別檢舉的
自己不就要也是無違規?

把你們車牌公布出來讓大家跟你們
看你們是不是無違規?

沒一個敢公布
可憐阿
聽說併排XXXX也很愛紅線違規
阿你要公布了沒?

話說我叫你們護航的文竟然也可以被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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