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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刺眼,狠撞路邊騎士害削鼻命危

滑手機吧
gogojoye wrote:
我來做個邪惡的假設...(恕刪)
jampp
gogojoye wrote:
我來做個邪惡的假設好了。

假設,車主開車開一開,覺得人生應該來點刺激,突然想殺個人看看。

然後前面剛好有個完美的目標,https://youtu.be/cJOIDfMxKb8?t=31

FBI研究,反社會人格障礙(英語: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縮寫為ASPD),佔人口比率為4%。
也就是說,100個駕駛裡面,至少有4個怪物存在。
而牠們隨時能用車子殺人,卻被法律保護不必受懲罰。


而且目標還是紅牌
他被譴責的力道就會小非常多
從這棟樓就看得出來
太狠了!!
只不過是陽光刺眼而已,有必要這樣遷怒路邊停車的騎士嗎...
手機越來越智慧....使用者越來越智障!!
orion9981 wrote:
真好笑~一堆人在檢...(恕刪)


沒錯,騎士在路邊站者,就算是路人之一,

難道行人不能在路上走動或駐足?

如果今天是換成家長帶小朋友在路邊健走呢?

開車的有問題還可以護航 ,這社會真病態
Sagrado
這就是台灣
sagrado wrote:
沒錯,騎士在路邊站...(恕刪)
事故的發生通常不會是單一問題(空中浩劫是個不錯的還原事故影片),陽光刺眼只是其中之一說法,行車注意力沒放在駕駛上不然行駛路線不會偏移那麼多(考照因該考這項的故意影響駕駛人注意力看駕駛人作為),或好死不死抬頭看路線時,機車正在A柱視線死角,駕駛者以為線路無車輛又繼續做跟駕駛車輛無關的事情導致車輛偏移路線,其實生活中不難發現駕車的人都有使用手機的習慣,自己.朋友.親人.同事都是如此,但要如何預防,我想能從ETC配合電信公司上做管制,一但駕駛車輛手機的某些功能就關閉,讓駕駛者把注意力放在行車上,事情已經發生誰對誰錯我想沒有贏家..要如何預防才是重點
就像我常說的
台灣汽車駕駛人專心開車好像會死一樣
不想死只好換別人死
八成在用手機
Speed Wick wrote:
陽光刺眼,你前擋為...(恕刪)

Speed Wick wrote:
而且目標還是紅牌
他被譴責的力道就會小非常多
從這棟樓就看得出來


很正常吧
紅牌老鼠屎的比例高於其他車種

雖然野雞也有愛國的
但哪天被判冤獄
也很少人會同情
避光墊醜歸醜但很實用,看來這殺人犯看來沒有裝避光墊吧!!就牽拖陽光太刺眼!!


Speed Wick wrote:
陽光刺眼,你前擋為什...(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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