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00%贊成推行車庫法,一車輛一車庫單一車位實名制,車庫車位採繳稅方式年繳。二、另避免一車庫單一車位多車登記弊端,採實質查核制若有登記或不實不得核準。三、閒置公地開發大、中、小型停車場,鬆綁民營停車場規定並予以獎勵;另對於違規停車加強拖吊,以維整潔市容行車安全秩序。
jar4812 wrote:等到全台主要縣市 "市區" 都有方便的公車(捷運不敢想, 偏遠地區公車也不敢想), 再來說這個問題吧! 那我就告訴你這個問題,大眾運輸是要營運的,要有足夠的人口紅利才能興辦,沒有足夠的運輸量就不允許浪費公帑興建大眾運輸。所以你家附近沒有方便的公車是你居住在沒有足夠的人口去支持大眾運輸,怨不得政府,如果硬是在你家這種人口不足的地區加開班次造成虧損,那我們反而要彈劾浪費公帑。再回到我前面講的,沒車庫就別學人家買車,別佔用公有土地,滾!
很多提案等最敢做事的政黨上台就有機會了,別像這個執政黨一樣連漲煙稅都不敢,還有另一個連18%說要砍結果在野變成要留希望樓主自己組一個車庫法政黨,看能拿到多少票我有市區兩間房五個車庫,腳踏車機車都放了還是有空位,希望這法案多一條,拜訪對象附近一公里無停車位者不准去拜訪像美國大部分的商店都要有三個以上車位,沒車位不准開店,到市區車位不夠了就收進城費一次3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