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預報 wrote:
國道閃一下大燈請讓路?警:不可以!要罰3-6000
http://www.bananadaily.net/node/334139...(恕刪)
國道閃一下大燈請讓路?警:不可以!要罰3-6000
標題誤導
在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網站
修正日期為106年12月29日
有關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1條
汽車超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
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何來閃一下大燈就得受罰規定
引用新聞標題,還是得先看清內容再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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