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辣愛怕跑 wrote:
把這個判決當作聖旨 一直跟別人辯 辯贏又如何
判決本來就是如同聖旨了
判決無罪,那就是無罪
判決不起訴,那就是不起訴
判決刑期,判多久就是多久
緩刑就是緩刑,執行後符合假釋條件就是申請假釋,通過假釋就是提前出來
難不成有誰可以合法違背判決?除非用上訴/抗告,二審推翻一審,三審推翻二審的方式...但最終還是以判決為結果
PS:不要推個二伯出來說大過三嬸哦,會像白爛貓那樣笑死人XD
學學理性看待好嘛!?今天就算那人是你,我也是如此標準看待
另外,這邊是討論區,本來就是各自表述不同的想法/看法/立場/觀點,這有什麼辯不辯??
不就只是你認不認同而已,難道只能攀聲附和的認同你們才算是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