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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強行押走待轉騎士 台灣回到戒嚴時代了嗎


a901922001 wrote:
2017-11-10...(恕刪)


又要開始下標題殺人了嗎? lol
a901922001 wrote:
2017-11-10...(恕刪)

標題是柯p戒嚴?要抗議去警察局申請路權,核可後在規定時間地點內任你轉,轉到暈的認不了人

想當裝潢工匠 wrote:
那些說該抓的人,麻煩請提出依據何法規來辦理的條文,並且從今往後一律因此來條例來執行。


警方指出,當天共開立18件勸導單,其中將1名拒絕警方查證身分的騎士帶回派出所,另還有1名不服勸導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1款,以「不服從警方指揮」為由,製單舉發。

現場警察指揮交通比紅綠燈還大的,一般這微罪也是勸導不會開罰的,除非你很白目要跟公權力槓上就會出現這新聞
當初會規定2段式左轉是因為交通事故太多,也討論很長一段時間才制定的,記得當年新聞一直在討論這議題,民代也一直要求交通部要拿出辦法,現在又改回來,結果肇事率又提高,又開始檢討防範措施,會不會形成無窮迴圈?

路夠大汽機車分流是必要的,大型車很多時候並不知道後面有機車接近,要左轉偏偏一台機車從後方進入分隔島與車身間,卡車司機沒注意看後照鏡或死角,這時就必須等到車子壓到東西抖一下才知道出事,若載鋼樑的車連抖都不會抖,跟壓豆腐一樣,這下家屬雖有安家費可拿,但一條命就沒了。

有些機車常會等紅燈就插到大型車前面,又正好是死角,起步只要比大車慢點又傷亡了。我開小車也曾經綠燈起步,突然一台機車就貼著我的前保桿左轉,趕緊急煞,嚇都被嚇死。

國外因為地廣人稀,通常都是開車,很少騎機車,即使市區也很少看到機車,因此較沒有這方面問題。

我也騎機車,會將遇到或報導的狀況引以為戒,也不時跟家人提醒,雖然有時覺得不方便,但覺得2段式左轉是正確的政策。
沒用刑法185辦就已經很好了。

再者,當你是一般用路人, 被這種惡意的堵塞交通作法妨礙到你的通行, 你會爽嗎。

二段左轉是為了機車族的安全, 照作對大家都是好事啊
sonice1981 wrote:
看了各位鄉民的意見小...(恕刪)
沒錯,警方執法也許沒錯,但柿子挑軟的吃也很明顯...
就因為合法所以可以無限待轉擾民?沒有影響到交通?沒有癱瘓交通?
如果說今天只有一個人這樣做我相信大家不會說什麼
十幾個人且在尖峰時段已經嚴重影響到其他人了
說沒有擾民的人或許是活在自己的世界吧
既然這麼愛待轉
不會去偏僻地方待轉嗎?
要從早上待轉到晚上我相信沒人會說話
反正你們時間多,錢多
笑死,妨礙其他用路人權益、違反集會遊集法還在那邊543........
台灣.......真的是給人民太多自由了才會出現一堆刁民........
有種敢在國外這樣做看看直接就給你拖著走抓去關了還跟你廢話
警察們當下都是在做自己該做的事,不是什麼柿子挑軟的吃。妨礙交通、拒絕勸導,換做在其他執法比較硬的國家,看這群人還敢不敢這樣?還不是在民粹的台灣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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